2010年1月21日 星期四

余若薇﹕公投如何挑戰法律?

【明報專訊】公民黨與社民連宣布推動「5區公投運動」後,國務院港澳辦公室罕有地高調「表示嚴重關注」,指這個運動「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沒有法律效力」,「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不符,是從根本上違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

根據香港法律,凡法例沒有禁止的,便是合法。而是否有法律效力,與是否違法,是兩碼子事。2003年50萬人上街,促使特區政府撤回了《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建議;遊行沒有法律效力,但遊行並不違法。《基本法》附件一、二說明修改行政長官與立法會選舉辦法的法定程序,沒有提到公投;公投無法律效力,但公投並不違法。

究竟公投運動違反了憲法或法例哪個條文哪個章節?至今未有人清楚說明。

「5區公投運動」「為民主而來」

「5區公投運動」的議題是「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若問這公投「為何而來?」,簡單答覆是「為民主而來」,為實現《基本法》第45條及68條香港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

許多地方有公投制度,例如冰島、瑞士、美國,奧地利、丹麥、愛爾蘭、匈牙利、保加利亞、荷蘭、挪威、意大利、波蘭、葡萄牙,交由全民投票,處理具爭議性的項目。提案者是官方或人民、提案人數、投票率等等規則,各地不同,沒有劃一標準。

去年底,瑞士就是否禁止修建清真寺尖塔(宣禮塔)舉行全民公投,結果57.5%選民投反對票,政府遵照公投結果,不准建新的宣禮塔,現有4座不受影響。因金融風暴而負債累累的冰島擬於今年3月舉行公投,決定與英國、荷蘭的還債條款。

其實,20年前《基本法》起草委員也曾採取開放態度,視公投為一種具法律效力的收集民意方式,藉以決定香港的政制改革,而非把公投定性為抗爭、作反、違法。1989年2月21日公布的《基本法》第2份草稿中,附件一如下﹕「第三任行政長官的任內,立法會可以擬訂具體辦法,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體選民投票,以決定是否由一個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行政長官……」附件二﹕「在第四屆立法會的任內,立法會擬訂具體辦法,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體選民投票,以決定立法會議員是否應全部由普選產生……」

當時附件一、二草稿仔細訂明公投的條件和法律效力﹕「上述全體選民投票的舉行,必須獲得立法會議員多數的通過,徵得行政長官同意及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批准,方可進行,投票結果,必須有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合法選民的贊成,方為有效,付諸實施。」

公投並非大逆不道 洪水猛獸

歷史證明,公投並非大逆不道,洪水猛獸。後來《基本法》定稿剔除了公投內容,不是因為它違法違憲。

奇怪的是,特區政府一直強調「5區公投運動」只是補選,不承認它是具法律效力的公投,也就是一場只屬於香港內部事務的補選,國務院港澳辦的「嚴重關注」與特區政府的故作淡然自相矛盾。

特區政府施政專橫,香港人無力感日增,最近不少民意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市民即使不滿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但無奈地接受。公民黨希望盡最大努力,推動變相公投,將政制改革的選擇權歸還市民,以一種和平方式,透過票箱,量化民意,向當權者表達對實現真普選與廢除功能組別的決心。

在有限的鳥籠空間,竭盡所能爭取最大的公道,不就是香港人最擅長的嗎?

作者是5區公投運動總發言人

劉曉波無罪自辯全文

中國著名異見人士劉曉波被北京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囚11年,他在庭上作出無罪自辯。
以下為自辯全文:

我的自辯--劉曉波

《起訴書》(京一分檢刑訴[2009]247號)列舉了六篇文章和《零八憲章》,並總中引述了三百三十多字據此指控我觸犯了《刑法》第105條第2款之規定,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對《起訴書》所列舉事實,除了說我“在徵集了三百餘人的簽名後”的事實陳述不準確之外,對其他的事實,我沒有異議。那六篇文章是我寫的,我參與了《零八憲章》,但我徵集的簽名只有70人左右,而不是三百多人,其他人的簽名不是我徵集的。至於據此指控我犯罪,我無法接受。在我失去自由的一年多時間裏,面對預審警官、檢察官和法官的詢問,我一直堅持自己無罪。現在,我將從中國憲法中的有關規定、聯合國的國際人權公約、我的政治改革主張、歷史潮流等多方面為自己進行無罪辯護。

一、改革開放帶來的重要成果之一,就是國人的人權意識的日益覺醒,民間維權的此起彼伏,推動中國政府在人權觀念上的進步。2004年全國人大修憲,把“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了憲法,遂使人權保障成為依法治國的憲法原則。這些國家必須尊重和保障的人權,就是憲法第35條規定的諸項公民權利,言論自由便是基本人權之一。我的言論所表達的不同政見,是一個中國公民在行使憲法所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利,非但不能受到政府的限制和任意剝奪,反而必須得到國家的尊重和法律的保護。所以,起訴書對我的指控,侵犯了我作為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違反了中國的根本大法,是典型的因言治罪,是古老的文字獄在當代中國的延續,理應受到道義的譴責和違憲追究。《刑法》第105條第二款也有違憲之嫌,應該提請全國人大對其進行合憲性審查。

二、《起訴書》根據所引的幾段話就指控我“以造謠、誹謗等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這是欲加之罪。因為“造謠”是捏造、編造虛假資訊,中傷他人。“誹謗”是無中生有地詆毀他人的信譽與人格。二者涉及的都是事實的真假,涉及他人的名譽與利益。而我的言論皆為批評性的評論,是思想觀點的表達,是價值判斷而非事實判斷,也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傷害。所以,我的言論與造謠、誹謗風馬牛不相及。換言之,批評不是造謠,反對更不是誹謗。

三、《起訴書》根據《零八憲章》的幾段言論指控我誣衊執政黨,“試圖煽動顛覆現政權”。這指控有斷章取義之嫌,它完全無視《零八憲章》的整體表述,無視我所有的文章所表述的一貫觀點。

首先,《零八憲章》指出的“人權災難”都是發生在當代中國的事實,“反右”錯劃了五十多萬右派,“大躍進”造成了上千萬人的非自然死亡,“文革”造成國家的浩劫。“六‧四”是血案,許多人死了,許多人被投入監獄。這些事實都是舉世公認的“人權災難”,確實為中國的發展帶來危機,“束縛了中華民族的自身發展,制約了人類文明的進步。”至於取消一黨壟斷執政特權,不過是要求執政黨進行還政於民的改革,最終建立“民有、民治、民享”的自由國家。

其次,《零八憲章》所申明的價值和所提出的政改主張,其長遠目標是建成自由民主的聯邦共和國,其改革措施是十九條,其改革方式是漸進的和平的方式。這是有感於現行的跛足改革的種種弊端,要求執政黨變跛足為雙足,即政治與經濟同步並進的均衡改革。也就是從民間的角度推動官方儘快動還政於民的改革,用自下而上的民間壓力敦促政府進行自上而下的政治變革,從而形成官民互動的良性合作,以儘早實現國人的百年憲政之夢想。

再次,從1989年到2009年的二十年裏,我所表達的中國政治改革的觀點,一直是漸進、和平、有序、可控。我也一貫反對一步到位的激進改革,更反對暴力革命。這種漸進式改革主張,在我的《通過改變社會來改變政權》一文中有著明確的表述:通過致力於民間權利意識的覺醒、民間維權的擴張、民間自主性的上升、民間社會的發展,形成自下而上的壓力,以推動自上而下的官方改革。事實上,中國三十年的改革實踐證明,每一次具有制度創新性質的改革措施的出臺和實施,其最根本的動力皆來自民間的自發改革,民間改革的認同性和影響逐漸擴大,迫使官方接受民間的創新嘗試,從而變成自上而下的改革決策。

總之,漸進、和平、有序、可控,自下而上與自上而下的互動,是我關於中國政治改革的關鍵字。因為這種方式代價最小,效果最大。我知道政治變革的基本常識,有序、可控的社會變革必定優於無序、失控的變革。壞政府治下的秩序也優於無政府的天下大亂。所以,我反對獨裁化或壟斷化的執政方式,並不是“煽動顛覆現政權”。換言之,反對並不等於顛覆。

四、中國有“滿招損、謙受益”的古訓,西諺有“狂妄必遭天譴”的箴言。我知道自己的局限,所以,我也知道我的公開言論不可能十全十美或完全正確。特別是我的時評類文章,不嚴謹的論證,情緒化的宣泄,錯誤的表述,以偏蓋全的結論……在所難免。但是,這些有局限性的言論,與犯罪毫無關係,不能作為治罪的依據。因為,言論自由之權利,不僅包括發表正確觀點的權利,也包括發表錯誤言論的權利。正確的言論和多數的意見需要保護;不正確的言論和少數的意見,同樣需要權利的保護。正所謂:我可以不贊成或反對你的觀點,但我堅決捍衛你公開表達不同觀點的權利,哪怕你所表達的觀點是錯誤的,這,才是言論自由的精義。對此,中國古代傳統中也有過經典的概括。我把這種概括稱為二十四字箴言: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正因為這二十四字箴言道出了言論自由的要義,才能讓每一代國人耳熟能詳,流傳至今。我認為,其中“言者無罪,聞者足戒”,完全可以作為當代國人對待批評意見的座右銘,更應該成為當權者對待不同政見的警示。

五、我無罪,因為對我的指控有違國際社會公認的人權準則。早在1948年,中國作為聯合國的常任理事國就參與起草了《世界人權宣言》;五十年後的1998年,中國政府又向國際社會作出了簽署聯合國制定的兩大國際人權公約的莊嚴承諾。其中《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把言論自由列為最基本的普世人權,要求各國政府必須加以尊重和保障。中國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也作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有義務遵守聯合國制定的人權公約,有責任餞行自己的承諾,也應該模範地執行聯合國發佈的人權保障條款。惟其如此,中國政府才能切實保障本國國民的人權,為推動國際人權事業做出自己的貢獻,從而顯示出一個大國的文明風範。

遺憾的是,中國政府並沒有完全履行自己的義務和兌現自己的承諾,並沒有把紙上的保證落實為現實的行動,有憲法而無憲政,有承諾而無兌現,仍然是中國政府在應對國際社會的批評時的常態。現在對我的指控就是最新的例證。顯然,這樣的因言治罪,與中國作為常任理事國和人權理事會的成員的身份相悖,有損於中國的政治形象和國家利益,無法在政治上取信于文明世界。

六、無論在中國還是在世界,無論是在古代還是現當代,因言治罪的文字獄都是反人道反人權的行為,有悖於大勢所趨、人心所向的時代潮流。回顧中國歷史,即使在家天下的帝制時代,從秦到清,文字獄的盛行,歷來都是一個政權的執政污點,也是中華民族的恥辱。秦始皇有統一中國之功,但其“焚書坑儒”之暴政卻遺臭萬年。漢武帝雄才大略,但其閹割太史公司馬遷之舉則倍受病詬。清朝有“康乾盛世”,但其頻繁的文字獄也只能留下名。相反,漢文帝在二千多年前就廢除過因言治罪的“誣謗罪”,由此贏得了開朝仁君的美名和歷代推崇的“文景之治”。

進入現代中國,中國共產黨之所以由弱而強,最終戰勝國民黨,在根本上源自其“反獨裁爭自由”的道義力量。1949年前,中共的《新華日報》和《解放日報》經常發文抨擊蔣家政權對言論自由的壓制,為因言獲罪的有識之士大聲疾呼。毛澤東等中共領袖也多次論及言論自由及基本人權。但1949年後,從反右到文革,林昭被槍斃,張志新被割喉,言論自由在毛時代消失了,國家陷於萬馬齊喑的死寂。改革以來,執政黨撥亂反正,對不同政見的容忍度有大幅度提高,社會的言論空間不斷擴大,文字獄大幅度減少,但因言治罪的傳統並沒有完全滅絕。從四‧五到六‧四,從民主牆到零八憲章,因言治罪的案例時有發生。我此次獲罪,不過是最近的文字獄而已。

二十一世紀的今天,言論自由早已成為多數國人的共識,文字獄卻是千夫所指。從客觀效果上看,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監獄的高牆關不住自由的表達。一個政權不可能靠壓抑不同政見來建立合法性,也不可能靠文字獄來達成長治久安。因為,筆桿子的問題只能訴諸筆桿子來解決,一旦動用槍桿子解決筆桿子的問題,只能造成人權災難。只有從制度上根絕文字獄,憲法所規定的言論自由權利才能落實到每一位國民身上;只有當國民的言論自由權利得到制度化的現實保障,文字獄才會在中國大地上滅絕。

因言治罪,不符合中國憲法所確立的人權原則,違反了聯合國發佈的國際人權公約,有悖於普世道義與歷史潮流。我為自己所做的無罪辯護,希望能夠得到法庭的採納,從而讓此案的裁決在中國法治史上具有開先河的意義,經得起中國憲法之人權條款與國際人權公約的審查,也經得起道義的追問和歷史的檢驗。

謝謝大家!

劉曉波(2009年12月23日)

(自由亞洲電台)

2010年1月19日 星期二

60年媒体的演变以及新闻审查

中国13.10.2009

60年媒体的演变以及新闻审查

为确认其权威,今天正在以中国政府以烟花和军事游行的方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纪念日。但是,仍然需要通过中国媒体的角度同时以中国人民的知情权的名义来评估这过去的60年。 无国界记者愿意以自己的方式参与这一庆典,通过突出某些日期来阐明媒体在中国的演变。

过去60年,对于毛泽东政权时期的新闻工作者是很艰难的,因为他们不过是想把新闻传媒变成起宣传工具而已。虽然,如今对于记者和博客作者不再被极权主义牢牢掌控,但是对于他们的审查却从来没有停止过。中国共产党继续其对于新闻机构新华社,纸制媒体如人民日报以及国家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的直接控制。 在1949年10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的新闻媒体是有一定的新闻自由的,而毛泽东取得政权以后则取消了私人经营的新闻媒体并且打压多样化的意见。虽然,中国的记者一直受到政党的审查,首先是国民党的,然后是日本占领者的,但是当时新兴的新闻自由却被共产党镇压。编辑自由在1949年之后完全结束。知识分子,包括记者直到1976年毛泽东去世都生活在来自政权任意迫害而产生的永久恐惧之中。当时,对于人类的生命的损失是相当惊人的。许多记者被杀害或者"自杀",然而大众却不得不承受这许多年另人厌烦的宣传。一些记者放弃了他们的职道德,而积极加入竭尽全力推广党的利益的活动中。从中国开始进入改革以来,记录有比以前有了一些变化,总体上记者的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这个慷慨的政权却没有授予记者更多的自由,记者仍然在冒着被解雇和投进监狱的危险工作。自从90年代末期,网络为记者和博客作者提供了新的远景。从一方面来讲,这一新的技术对于国家和地方权威施加压力提供了一个革命性的工具,另一方面这也成为政府强大的宣传工具

10月1 日之前—新兴的媒体空间

直到1890年,西方式的媒体模式才得以中国出现。中国的第一批报纸是由外国人经营的,他们主要是传教士或者生商人。同时,在国外接受了新闻学的进步的中国年轻学生也引进了报道技术。 随着1919年5月4日,被中国知识分子称为年轻共和国的民主化和现代化运动之后,出现了一些批判民族主义政党,国民党的出版物。当时,记者敢于提出有关人权,刑法法典 ,死刑以及行政改革方面的主题。但是,国民党对于媒体独立性的敌意在1930年代有所加强。 虽然,在20世纪的上半页依然存在新闻审查,但是毫无疑问,由于当时政权的软弱,以及因为受到西方国家在其领土内存在的影响,使得新闻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直到1941都存在,由张季孪创办的<大公报>就是这一模式的一个例子,作为独立的媒体他们批评国民党政府的某些决定,而不是作日本人或者中共的口舌。

1949: 创造宣传机器

报纸的力量和作用由其能够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向群众发布,党的路线,方针,具体政策,目标以及工作方法组成的。这是 1961年毛泽东在知识分子和记者为什么要听从共产党的命令时所做的解释。在抵抗年代,毛泽东向北京和中国的其它地方引进了列宁主义的新闻模式。正如法国学者所写对于政治宣传和意识形态宣传,大众媒体如印刷,广播、电视、电影、海报是最主要的角色。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媒体被不仅看作是社会收集和宣传政治口号的鼓动动者,也是其组织者。 60年之后,中国共产党cpc继续跟随毛泽东群众路线。中共领导人管理群众。因为,他们不是被人民选举产生,因此他们被认为是党而不是人民。当这个意志传达给媒体时,新闻变成了由上到下的交流手段,也是党教育群众的手法以及由此来动员人民的意愿来支持社会主义。然而,大众媒体不被允许报道内部的政策进程,特别是党内的纷争。

在中国官方媒体就是当的口舌,同时也是他们的耳朵和眼睛。许多由新华社记者撰写的报道,从来没有出版过,它们被直接送到党的领导人那里。 在中共的领导下,华文媒体的发展,一直存在四个并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开始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结束于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这一阶段,私有的新闻媒体受到压制,新闻媒体的多元化被中共取消,而建立了如新华社这样强大的宣传机器。 在大跃进期间,由于阶级斗争中央对于媒体的控制加强。由于,当时单方立场的媒体被要求将工业化发展作为首要报道,出现了对于成千上万中国农民饿死的现实失实报道,

1956年5月2 日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1956年5月毛发表百花齐放讲话,紧接着这一运动是对于公开说话的知识分子的镇压运动。这是毛利用媒体的非常显著的例子。百花齐放和其后的打倒右派运动都是通过媒体发动的。他的第一个讲话看上去,将部分解除到那时为止依然捆扰着记者的威胁。毛本人也鼓励知识分子批评党,由此来完善党。人民日报随后发表了非常简短地宣布,社会主义以及资本主义的社会都会存在所有的有关同意或反对于的主题。另外一个开放言论的标志是,新华社社长去访问伦敦和巴黎,向欧洲新闻工作模式学习。一名人民日报的编辑曾还批评政治领导人的仓促行为道,一夜之间做所有的事情。

1957年5月17日,第一份呼吁建立民主园的大字报被贴在北京一所著名的高校。第一个通过张贴大字报来表达其想法的作者,很快被当接纳,这作为鼓励群众和此后的公民社会说出其不满的一个经常性的手段。 这一时期的言论开放,没有持续太久。1957发动了一场反右运动。人民日报的一个编辑,宣布那些试图利用修正运动达到阶级斗争者。最后,大约有40,000右派,包括许多记者和知识分子被送到再教育集中营。

1966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的文章开始了文化大革命

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历史的修正主义》一文,批评1961年的戏剧〈海瑞〉,这一历史剧〈海瑞罢官〉的作者历史学家吴晗被认为是异端分子,这篇文章被认为是文化大革命的开始。文章的作者不是别人,正是宣传部部长姚文元,谴责吴晗借此剧含蓄地批评毛泽东思想。

随后吴晗被逮捕,并在三年后判处死刑。他的妻子被迫自杀。他们的女儿被送到精神病院,并在1976年在那里自杀。 正是这篇批评一部文学作品的文章开始了文化大革命,同时也被独裁者和他们的跟随者作为其消除在报刊上的所有辩论工作的手段达十年多。疯狂得独裁者迫使记者实行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而那些被怀疑有怀,旧中国,倾向的作家和记者遭到迫害、侮辱,监禁或杀害。

1988年东——记录片〈河殇〉巧妙地批评党

80年代,一股自由的春风吹进中国大地,由此很多记者利用了这一有利的时局。1998年冬,由国家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六集记录片〈河殇〉正是这一自由风的一个例子。 记录片〈河殇〉描述被认为了中华文明摇篮的黄河泥土淤积的现状,由此分析指出中国当前停滞前的现状是由中国领导人的孤立,保守主义造成的结果。作者认为,这一现状的解决方法是向海洋开放,象征着日本和西方。

正当这部纪录片变得非常受欢迎之时,政府决定暂停其播放。〈河殇〉事件成为几个月后天安门广场学生运动的先驱,同时也成为中共认识到给予新闻太多的自由会对其合法性产生威胁。 天安门事件之后,纪录片的编剧苏晓康不得不逃到香港,而其他一些曾为这一纪录片工作的工作人员被逮捕。

1989年4月26日——人民日报污蔑示威者

当1989年4月15日,中共国家前总书记去世之时,北京的数千名学生举行了一系列和平的游行示威支持这位由于被认为推行太多的改革而被革职的中国式现代化人物。 为了镇压甚至污蔑学生运动,1989年4月26发表社论指责他们是,不正常的行为,评论中说,(http://bbs.service.sina.com.cn/thread-9-0/tree-161351-1821-11132-.html) 这一小撮人的目的是企图鼓惑中国人民并在家制造混乱,由此破坏国家的稳定与团结。而这一社论并没有使得反抗达到镇压的效果,而是这样的污蔑和居高临下的言论使得运动的焰火更加高涨。党内的改革派试图收回评论,并与学生进行对话但是没有生效。这些改革派中包括当时的总书记赵紫阳,他在六四屠杀之后被罢免,并且直到去世都被软禁在家。由于得到当时已经83岁的邓小平的支持,中国的守旧派依然非常的牢固。于是,国家媒体和年轻的示威者之间的对话很快终结。新闻自由是当时示威者的诉求之一,而且有很多的记者参加了这一运动。其结果却是一场大的肃整运动,在这一运动中许多的记者包括,王军涛等在监狱结束了他们的生命。在六四屠杀之后许多逃亡国外的中国记者表示媒体对民主运动的支持。此后,许多记者如石涛这样因为谈及八九运动而遭到逮捕。

1997年9月1日——创立直言不讳的日报

在中国的南方城市广州,中国政府稍微放松了对媒体的压力,1997年9月在这里创立了〈南方都市报〉。因其直言不讳的风格受到赞誉,与官方媒体另人厌烦的言辞相比,它能够完成作为媒体应该其到的监督者的角色,它揭发了许多在中国快速发展中所产生的一些丑闻。 经常受到当局的,肃整, 该报纸谴责邻近省份的官员。南方都市报的成功显示了中国大众对于积极生动报道的渴求。在它之后有更多类似的报纸相继推出。南方都市报作为媒体角色的最成功的案例是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一个年轻的设计师由于没有居住证而被警方逮捕,并在三天后发现其死亡。地方政府企图隐瞒这一事件,但是在南方都市报和网友的压力下,事件责任警察被逮捕,并对居住许可法进行了修订。然而,随后报纸大胆的编辑被捕入狱。

2003年3月——互联网的运用使得掩盖真相变得困难

在开始犹豫运用互联网的十年时间,互联网开始在2003成为揭露腐败和权利滥用的主要工具,并且对地方和中央政府施加压力。 2003年,中央政府对于媒体报道非典的报道的审查被认为是不合时宜的。由于地方报纸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的报道,这样的审查只能增加危险性。尽管世界卫生组织和香港媒体的报道,中国政府依然对大陆的华文媒体进行严格的审查,但是全世界却对这一流行病的知晓变得越来越清楚。在网络上已有很多诉求,他们指出在中国信息的自由流通,既对民主发展也对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很重要的作用。

经历了60年的审查之后,中国的媒体应该获得独立。我们呼吁结束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暑,国家广电总局对于媒体的控制。
http://www.rsf-chinese.org/spip.php?article416

專訪:香港八十後社會運動代表人物陳巧文 她要做先驅不做先烈 .謝曉陽

陳巧文從小跟父母參加六四遊行,種下關懷社會的幼苗。她說,八十後的社運參與者,自發性強了,透過網絡號召,不是跟著政黨行事。她不會加入組織,反而喜歡個人行動。


從二零零八年奧運火炬經過香港,陳巧文舉起自繪的「雪山獅子圖」之後,便一鳴驚人,一舉一動尤其受到親北京力量人士關注,就算前年去澳門,也被當局以《內部保安綱要法》拒諸門外。最近,陳巧文被控在兩次遊行中「襲警而被捕」。交了五百港元保釋金後,陳巧文在九龍城警署門前對著很多傳媒記者說:「抓了一個陳巧文,還有千千萬萬個陳巧文。」這位八十後年輕人,其實不要做流血革命的先烈,而是要做公民社會的先驅。

面對可能被起訴、入獄,坐在銅鑼灣阿貓地攤咖啡店接受採訪的陳巧文坦言:「當然害怕啦!但有什麼辦法,現在也不可能打退堂鼓!」如果政治權力者以為今天的年輕人是想搞革命,準備流血,又或是他們很有組織,非常有計劃地去推翻一些什麼,那就大錯特錯了。

一月九日,香港親北京政團民建聯副發言人季霆剛在一個電視節目上,對同樣作為受邀嘉賓的陳巧文作出指控,指「陳巧文一定很仰慕那些搞藏獨疆獨、拿刀拿槍出來殺人的人」,對這位才二十二歲、身高約五呎的哲學系女研究生來說,情何以堪。也許是誤解,但陳巧文認為是「抹黑」。

外界對八十後年輕人的誤讀,不僅於行動的理念和方式,還有他們的日常生活。在夏天的遊行示威中,陳巧文喜歡簡裝上陣,穿上緊身露肩上衣,熱短褲,走在人群中,卻被批評「穿多件衫才去示威吧」。最近,網上更有以「性感小野貓陳巧文被捕」來形容她涉嫌襲警一事。簡裝上陣,加上不斷被抹黑,看在大陸媒體眼裏,就成了一個「很黃很暴力的陳巧文」。然而,日常生活中,她很少「夜蒲(晚上去玩)」,「現在的生活重心,主要有三部分,學業、運動和照顧家裏的貓貓」。陳巧文家共有九隻貓,其中三隻小貓是最近在垃圾桶撿回來的,「看到牠們那麼可憐,先帶回家再說啦」!陳巧文在香港大學哲學系以一級榮譽畢業,目前是碩士班學生。

像陳巧文這樣的年輕一代,部分人自小便接受環保、關心城市和大自然等教育和文化薰陶,他們愛護動物,也希望減少浪費地球資源,「我們一群朋友都吃素,但不是因為宗教信仰,而是希望減少動物被殺害」。在阿貓地攤咖啡店,陳巧文一邊和貓咪玩樂,一邊接受亞洲週刊訪問,以下是訪問摘要:

零三年的「七一」到今天,你從一名普通參與者,到今天走在前線,甚至被警方拘捕,對社運有什麼體會?

以前,可能是有一個組織或政黨號召呼籲,我就去參加。但到了今天,自發性是強了,看到不公義的事,我和一群朋友就會站出來。

如果是政黨辦的集會,可能人數多,所以有很多限制,它們又有本身的形象和利益關係,所以會答應警方很多要求。譬如在示威現場留守不散,本來不是很激進的行為,但當警察勸阻時,主辦單位就會和你劃清界線,因此,還是比較喜歡個人自發性去參與比較合適。

同時,我也不會加入組織,加入組織,就好像要有一個統一的立場,一致的行動,又要聽某一個人或少數人的指令。但我比較喜歡個人行動,或透過網絡暫時呼籲一些人參加,大家做完那次,又散開,到有合適的議題,又聚在一起。我們強調的是一種自發性行為,不屬任何政黨或組織。

從一般參與社會運動人士的經驗來看,他們都可能是左翼或自認為是左翼,你呢?

是的,不少朋友都是左派,他們也會看馬克思和列寧的書,但我自己有點不一樣,在政治上,我是傾向左翼的,但在經濟上,你可以說我是右派,因為我也傾向自由主義這一套。譬如,我不認為如果別人很努力工作,多賺錢,而我較享受多一點自己時間,但賺少一點錢,他們的錢就應該分一點給我。但問題是,香港目前在經濟上也不是自由經濟,是一種不公平和傾斜的自由經濟,太多不公義的事,這是讓人最不滿的地方。就像是建高鐵,小市民基本上得不到好處,是圖利了大財團、大地產商,但反過來,都是花市民的錢去建,這就是不公義的。

目前在港大念書的情況如何?

今年已經是第二年了,正在寫論文,是談動物權益的問題,包括按照城市人的觀念,很多動物都要被送去做絕育,或者叫閹割,醫生會說將整個睪丸割去,就不會有睪丸癌,將整個割去,當然不會有癌症啦!但是否改成結紮好一點,起碼牠們可以繼續性行為。論題還包括動物在這個城市的活動空間、人類對動物的暴力行為等等。

從什麼時候開始參與社會運動和關心西藏問題?

從小父母就帶我去參加六四燭光晚會,但後來去了英國念中學。到近年,應該是二零零三年的「七一」,又和朋友一起上街遊行,覺得香港應該有自己的民主制度。至於西藏問題,很小的時候便注意到。八、九歲時,爸爸曾經給了一條新聞我看,是當時一個小活佛失蹤,聽說是被北京當局「保護」當中。那時我很震驚,為什麼和我同年的小孩,會被捉了,他可能是世界上最年輕的政治犯。那件事後,我就開始關心西藏的情況、西藏人的生活。其實,外界對我有誤解,我並沒有說支持藏獨,我主張的是藏人自決。

平常都看什麼書,如何影響到你對社運或政經的看法?

譬如法國學者德里茲(Deleuze)和福柯(Foucault)的書。像德里茲有關rhizome(地下莖)的概念,就是反對統一,透過根和莖的伸展,來發展多元和差異。也就是這種思維,讓我想到,不一定要參加組織,和透過組織參加社會運動,自發性參與,有更大和更多的表達空間。

至於從福柯的書中,也學到原來在遊行的時候,警察如何疏散人群、布置鐵馬等等,都是一種規訓(discipline)的技術,會限制遊行人士的身體移動和所產生的影響力,於是,我們有時候就會突擊,破壞他們這些技術。像去年十一月十六日,有人在facebook上號召「反曾群組」在趁當天禮賓府開放日去「走一走」,但後來大家決定留下來,這就是我們的突擊。

有些人認為你們的行動是過於激進,警方現在更可能起訴你,有後悔嗎?

其實,有很多行動,都是憲法賦予公民去行使的,我覺得如果做的事情沒有傷害別人,便可以,就像示威後「留守」現場,為什麼警方還要強行拉我們走!我當然希望警方不要起訴,父母也很擔心,但不會因為這樣就停止參與反高鐵及其他爭取公義的運動。■
http://www.yzzk.com/cfm/Content_Archive.cfm?channel=ae&path=3236035881/04ae2a.cfm

陳家洛﹕5區公投 為您而設

【明報專訊】公民黨和社民連兩黨成立聯合委員會,由公民黨黨魁余若薇任召集人,推動5區公投運動,邀請市民直接參與這一輪政改諮詢的機會。5區公投,為鼓勵全港市民積極參與而設,為政制發展探求真正符合民意的出路。我們秉持平等參與的信念,採用一人一票,最開放和最公道的方式,讓民意聚焦,並且和平地表達出來。

在一國兩制之下,香港實施《基本法》與本地法例,原有的法律制度維持50年不變。凡《基本法》與本地法例沒有禁止的,便是合法,所以,香港不能對倡議5區公投和參與的市民採取任何法律行動。特區政府一直強調,只會視5區公投運動為「一般補選」,也不承認它是具法律效力的公投。若然如此,國務院港澳辦實在毋須措辭嚴厲,對這次不被承認的公投「表示嚴重關注」。

香港有沒有《公投法》其實不是問題的本質,如何在一國兩制所容許的空間內奮力推動民主發展才是。推動民主有多種方式,5區公投運動正好提供一個可以動員全港所有選民表態的機制。投票結果將如何反映民情,才是大家應該關心的核心問題。

民主路上 您不孤單

在香港這個崇尚投票公平公正的地方,5區公投運動的結果是取決於市民的。運動可以對政府能產生什麼作用,是一件動態的事情,目前言之尚早。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愈多市民出來投票表態,投票結果的公信力愈高。我們深相,愈多市民投票支持「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就愈有動力去促使政府真正兌現《基本法》承諾的普選行政長官和全體立法會。

公民黨和社民連兩黨已宣布將派出5名立法會議員在1月27日,正式啟動5區公投運動。參考了不同地方的實踐經驗,兩黨同意應爭取五成或以上的選民投票,並以兩黨推薦的候選人所得的票數總和,比對5區非民主派候選人最高票者得票總和,以衡量公投議題是否得到通過。

5區公投是新鮮事物,從選民的角度來看,跟一般的立法會選舉有以下不一樣的地方﹕

1. 以5區補選作為變相公投,公投的成敗,以倡議「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的泛民5位候選人從5區所得的總票數為基礎。選民才是主角,而非以所得議席數目,這樣才體現一人一票,人人平等的原則。

2. 由5人請辭,到變相公投,除了要定好議題,我們也要努力營造對決的陣勢,供市民表達清晰的取態。因此,泛民5位候選人的總得票將與建制派5區最強候選人的得票總和比較,按簡單多數決定選民的意向。建制派有多少位候選人、是否需要由第三方面出手協調,現階段無法知悉。我們以共同政綱參選,呼籲支持民主的市民集中票源,清晰表態。我們對選民充滿信心,我們也要讓選民明白今次是關乎民主的一次重要投票,不是為了改變選民對個別沒有參加5區公投運動的政黨和議員的支持,也沒有所謂「搶票」的問題。

3.我們訂出50%投票率為公投運動的目標,是因為參考過以往歷屆立法會的投票率後認為,這是令人非常滿意的投票率,也有助確立投票結果的公信力。沒有人敢否定的是,投票率及雙方得票的差距也會成為重要的民意指標。

市民參與 燃點希望

常言道,民主從來不是唾手可得的,要由下而上,鍥而不捨地爭取。本港民主運動一向認為「實現雙普選」的條件早已成熟;可是時間表一再往後推遲,普選的定義不時受到歪曲。是誰寸步不讓,拖延改革?是功能組別這種政治特權,以及對「港人民主回歸、港人民主治港」缺乏應有的承擔和遠見的政府。事實上,長期以來,就廢除功能組別的問題,特區政府理曲詞窮,一直強調社會上沒有共識,拒絕正面回應市民清楚表達的訴求。

既然5區公投運動是一個反抗鳥籠政制的「破格」行動,面對一些嚴厲的批評早是意料中事。一如不少評論仍在思索反高鐵的行動和「80後」現象對社會的啟示,他們同樣也需要時間掌握市民將會如何與5區公投運動產生關係。

有意見認為,香港社會要「聚焦討論推動2012年政制向前發展,爭取不再停滯不前」。然而,爭取民主的朋友有責任告訴港人,建制派支持政府的「區議會方案」,不是「向前」,只是帶我們「遊花園」,除非有明確清晰的普選路線圖,更壞的情是朝反方向走下去,所以絕對不可掉以輕心。

兩黨會積極回應市民對民主派團結的希望,擱置政黨之間的爭議,全力爭取市民的支持。為此,兩黨會積極邀請社會各界人士,組成「支援新民主運動委員會」,致力提升與社會的互動,時刻為運動注入新動力。

5區公投運動是眾人之事,而且承接高鐵撥款的討論,供民間社會繼續聚焦辯論功能組別的存廢的平台,必須同時為結合民主發展與民生改善的全民運動提供所需空間。所以我們鄭重呼籲,熱愛民主的香港人積極參與5區公投運動,給我們機會解釋怎樣才是有效地運利您用手中的一票,展示爭取民主與社會公義的決心。我們認為,這是一次關乎香港核心價值的對決。如果建制陣營相應不理,是漠視民意,不敢把政改議題,訴諸市民。

作者是公民黨秘書長
http://news.mingpao.com/20100120/fac1.htm

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

黃毓民︰向沒有失掉良心的中國人致敬!

向沒有失掉良心的中國人致敬!
─《釋放劉曉波》動議辯論發言稿


劉曉波被重判當天,是「無分宗教信仰,同沾基督慈愛」的聖誕節。中共政 權想必沾沾自喜,以為既然「亡我之心不死」的外國勢力,在劉曉波的案子上「說三道四」,所以就選擇在外國人普天同慶的日子判刑,好彰顯「大國崛起」的「法 治」風範。他們也許不知道這樣的倒行逆施,只會令聖誕節多添一重意義,就是讓中國人以後在互祝「聖誕快樂」的時候,都會記住中國極權主義者,曾在這一天把 一位「直攄血性為文章」,關懷國運民命的知識分子劉曉波以言入罪,投入政治黑獄。

「以言入罪」,在中國來說,並非新鮮事物,古有秦始皇的「偶語棄市」,歷代文字獄皆令知識分子「頭顱擲處血斑斑」。就算封建皇朝滅亡,歷史卻繼續重複。被國民黨特務暗殺的聞一多,在他於1946年著名的《最後一次演講》中,是如此痛斥暗殺民主人 士李公樸的國民黨:「李先生究竟犯了什麽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過用筆寫寫文章,用嘴說說話,而他所寫的,所說的,都無非是一個沒有失掉良心的中國人的 話!大家都有一枝筆,有一張嘴,有什麽理由拿出來講啊!有事實拿出來說啊!為什麽要打要殺,而且又不敢光明正大的來打來殺,而偷偷摸摸的來暗殺!這成什麽 話? …...我心裏想,這些無恥的東西,不知他們是怎麽想法,他們的心理是什麽狀態,他們的心怎樣長的!其實簡單,他們這樣瘋狂的來製造恐怖,正是他們自己在慌啊!在害怕啊!所以他們製造恐怖,其實是他們自己在恐怖啊!」

今天中國的共產政權,一如當年的國民黨對言論自由的同樣虛怯和恐懼。

十六年前,本席曾於《快報》的專欄中,因《明報》記者席揚在大陸被囚而寫幾句話,至今仍有「新意」:「共產黨統治中國四十多年,一直都是靠欺詐、恐怖、 關殺的手段來維持。過去共產黨還可以藉『崇高的意識形態』煽起群眾的盲動,使爭取民主的力量被這樣一個槍桿子加上馬列毛『聖經』的『浪頭』衝擊。然而,時 至今日,共產主義作為一種理論已經破產,共產黨唯一的武器就是暴力──原始的統治工具。當一個政權連欺詐的手段都不管用,倚仗赤裸裸的暴力,則每使用一次 暴力,就朝向滅亡走近一步。......中國大陸仍然有少數知識分子是『白刃在前,不顧流失』,以時間換取空間。但是,香港相 當多的中國知識分子,竟然為了『獨善其身』而委屈求『存』,憧憬『一國兩制』這個塵世天堂的『預約』能夠實現,於是不敢反共,諱言反共。至於那些極少數不 顧廉恥、昧著良心的幫閒、幫腔、幫凶之徒,因而可以繼續做其政治小爬蟲,並且以為得計。」中共的極權本質真是六十年不變﹗

內地家庭教會傳道人王怡,在《寫給溫家寶總理的福音單張》一文中說:「盡管你所做的事,和劉曉波不可同日而語。在我眼裏,劉先生是這個民族的良心,是我尊 敬的知識分子。而你是一個雖有抱負卻陷在罪惡和貪婪中無力自拔的、可憐的政治家。您在電視上向人民流露的那一點道德良知,與劉先生相比,不過是更加殘缺、 污穢且無恥的。我雖是一個傳道人,我願意以基督的愛來饒恕你、為您代禱。但我也承認,我實在很難去愛您,如同我愛劉先生一樣多。但是,我卻要誠實地對你 說,基督耶穌愛你的靈魂,和愛劉先生的靈魂,是一樣多的。劉先生是一個受害者,他因為受過的傷害太多,而難以相信恩典。你是一個加害者,你是因為傷害過的 人太多,而難以相信恩典。但在基督那里,溫總理,上帝願意同時將你們抱在祂的懷里。上帝為此付出了祂自己。

這就是我的信仰。基於這一信仰,溫總理,我請求您盡自己在上帝、憲法和人民面前不可推脫的責任,釋放劉曉波先生。在未釋放的時候,也盡您一切的努力給他有 人道和有尊嚴的對待。我也奉基督耶穌的名,呼召你悔改,停止在你的職權上傷害和剝奪你的人民的思想、言論、信仰和一切人格的權利與尊嚴。唯有真正的悔改, 將使您得着真正的福音。就是在無虧的良心和真理的仁義中的、永遠的生命。如同馬丁‧路德‧金半個世紀前的演講,有一天,您和您的同事們的後代,和劉曉波們 的後代,將一起在黃河邊跳舞讚美,弟兄和睦而居,是何等的美,何等的善。」

我們一方面要向劉曉波、譚作人、胡佳等「依仁蹈義,捨生不渝」的仁人志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我們更要向為劉曉波等人道義相挺,「沒有失掉良心」的香港 中國人,堅持道德勇氣的行為表示敬意。為了回應內地同胞的期望,我們身處相對自由的國度,要求釋放劉曉波及一眾因言獲罪的政治異見者,就是向世界宣示,香港是中國走向清明政治的最後希望。

本席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2010年1月13日
立法會會議
黃毓民議員


原文連結:http://www.hkreporter.com/talks/thread-862818-1-1.html







中國倒行:比較魏京生與劉曉波判辭

作者﹕陳健民

【明報專訊】中國政府重判劉曉波,國際輿論嘩然,元旦大遊行的群眾罵中共極權法西斯。究竟從學理上說,中國現在處於一種怎樣的政治狀態?

我在耶魯大學的老師Juan Linz對政治社會學的其中一大貢獻是對非民主的政體進行分類。當年他在Handbook of Political Science那篇長達200多頁的"Totalitarian and Authoritarian Regimes",無非是告訴我們極權/全權政體與專制/威權政體大有分別,不能混為一談。簡單來說,極權社會是:

(1)政治、社會與經濟方面完全一元化;

(2)官方意識形態(如共產主義)主宰社會發展方向;

(3)政權滲透至私人世界,不斷動員群眾;

(4)政治領袖以個人魅力超越法律規範、對黨的忠誠是爬升的唯一階梯。

Juan Linz心目中的極權政治是希特勒統治下的歐洲和斯大林統治下的蘇聯,但和他細心討論後,他亦覺得毛澤東統治下的中國在某些階段亦可算是極權主義的經典。

那怎樣才算專制政體?Juan Linz認為:

(1)政治上有所鬆動,但經濟與社會已相當多元化;

(2)沒有官方意識形態,只有某些特殊的理念(如穩定和諧);

(3)政府極少動員群眾;

(4)權力雖未完全規範化但其可預測性甚高、黨政分家、軍隊相對獨立。

中國比專制政體更高壓

Juan Linz心目中典型的專制政權是南美洲的軍政府。作為民主化理論大師,Linz認為極權社會要轉變成民主政體幾乎是不可能,除非是由於外力侵入或爆發大型的革命;即使民主化成功,崩潰的可能性亦相當之高。相反,在專制政權下,由於出現公民社會和反對派的機會較高,有利以和平改革的方式民主化。

我曾和他談過改革後的中國,大家都同意極權主義不是合適的概念去描述中國情,但又認為中國比專制政體更高壓。後來蘇聯與東歐的共產政權相繼倒台,表面上好像否定了他認為極權政體難以民主化之說。但深入研究後發現,其實有些東歐國家從來都沒有真正實行過極權政治(譬如波蘭在波共統治下從未出現社會與經濟絕對的一元化——天主教會仍然存在,農村亦以小規模合作社為生產單位),亦有些國家(如匈牙利)在共產黨統治下已實行自由化,結果成為「蘇東波」民主化浪潮的帶動者。因此之故,Linz提出「後極權主義」(post-totalitarianism)的概念去描述這些政體,其特色是:

(1)政治保持一元化、經濟上開始發展私營經濟但仍以國營經濟為主、相對自主的民間社會開始出現;

(2)官方意識形態已經淡化;

(3)政府較少動員群眾,容許政治冷感和私人生活空間;

(4)黨規與黨內民主開始約束政治領袖的權力,技術官僚開始進入領導層。

談一談魏京生審訊紀錄

我認為後極權主義這個概念非常適合描述改革初期的中國,讓我用魏京生的審訊紀錄來談一談。

1970年代末的「北京之春」民主牆運動,曾經令不少人以為寒冬已過,從此百花競艷。直至1979年魏京生因「反革命宣傳罪」被捕入獄,大家才醒覺中國的政治空間仍然非常狹窄。在審訊中,公訴人竟然提出:「每個公民的言論自由,必須是在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無產階級、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這四項基本原則上的自由,只有維護他的自由,沒有破壞的自由。」公訴人更認為魏京生爭取的自由是「超出法律之外,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所以「實際上搞特權、搞獨裁的是魏京生」!邏輯混亂、強詞奪理至此,真是中國司法之恥。但公訴人的另一段說話卻很有時代意義,他說:「你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可以不信仰,也可以信仰,但是絕不許你反對,反對就是違反了憲法。」這種「不求相信,但求不反對」的思路絕非文革時期那種必須「人人過關」的政治所能容忍的,可見中國已進入後極權政體,政府寧願人民對政治冷感,潛心工作消費,貢獻四化。

隨民營企業的發展和人民在消費、出國以至宗教自由的增加,經濟和社會逐步走向多元化,而政策方向亦更多環繞「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和「穩定壓倒一切」等理念發展,再加上政企分家與黨政分家的討論,令中國在1980年代末有轉向專制政體的象。但89年六四屠殺後,中國政治形勢逆轉,回歸後極權主義。魏京生在出獄後不久於95年再次因為在海外發表抨擊中共獨裁的文章,再加上一些投資、籌款及舉辦文化活動,被控以反革命罪和顛覆政府罪再次入獄,最後在中國申辦奧運前夕獲釋流亡海外。

胡溫新政,從以往片面追求經濟增長,轉為在平衡各種差異中求發展的「科學發展觀」。對胡溫來說,「和諧社會」就是民主與法制、公平與正義、滿有活力、人與大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慢慢形成新的話語取替舊有的社會主義思想。民間組織亦在過去幾年猛速增長,由於大量投入汶川地震的救災工作,2008年被視為「中國公民社會元年」。從目前中國經濟、社會的多元化、意識形態淡化以至私人空間的擴展,應該是有條件從後極權政治走向專制政治,甚至是「開明專制」。但劉曉波因為發起「零八憲章」的簽署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最終被判入獄11年(連在捷共獨裁統治下亦未曾對「七七憲章」聯署人實施如此嚴苛的懲罰),可謂中國改革歷程另一倒退的標誌。

劉曉波案是赤裸裸以言入罪

看判決書全文,都是羅列劉曉波在哪個海外網站發表哪篇文章,有多少人點擊閱讀,或者是他以電郵找了某些朋友就「零八憲章」簽名,完全沒法證明這些文字與行為如何煽動暴力,且暴力行為會對國家產生現實、即時的危害。過往針對異見分子或維權人士的案件,往往會加上一些財務(如漏稅)或行政手續的缺失(如違規出版)來加強刑控的合理性,但劉曉波案卻是赤裸裸的以言入罪。相對於1979年審判魏京生,從反革命罪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只是令判辭內容變得更技術化卻又是同樣空洞無力。

按Juan Linz的思路,如果一個極權政體可以逐步走向後極權主義、再走向專制以至開明專制的政體,是最有可能以和平的方式過渡為民主政制。而我認為這種漸進民主化往往是通過自由化(liberalization)和理性化(rationalization)而帶動的。前者涉及開放言論和結社自由,後者有賴法治的建立,逐步規範政府的權力。現在中國的政治發展在倒退,究竟會帶來怎樣的局面?當年魏京生在法庭上曾經說:「現在中國要爭取民主……還會遇到很大阻力。當然,這裏流血、犧牲兩種情都可能發生。我準備作出這種犧性。」中國在經濟改革方面避免了蘇聯的震盪式發展,為改善民生帶來重大貢獻。如何在政治改革上走一條和平漸進之路而避免出現魏京生所描述的流血與犧性,是當前中國領導人最大的挑戰。

重判劉曉波,傷盡國內外華人知識分子的心,更將中國拋向一個令人憂心的未來!

作者是中文大學公民社會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