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日 星期一

吳志森﹕有這樣的盟友 還需要敵人嗎?

【明報專訊】立法會大會,建制派議員拉隊離場,造成流會,阻截公投5子發表辭職宣言,鬧劇引起強烈批評。建制議員坦白承認,這是有預謀、有策劃、有部署的一次突襲,完事後,那個自以為成功而沾沾自喜的嘴臉,更為「公投起義」添柴加火,煽風升溫。公投5子,對建制派的落力演出,連感謝都來不及。

建制派對這次拉隊流會所引起適得其反的後果,非但沒有汲取教訓,更變本加厲,升級「催谷」公投。全港最大黨正副主席日前指控:「5區公投運動委員會」「有組織、有計劃、有綱領、有口號」,已經等同「搞革命」,有關行動「愈鈬愈危險」,「嗌起義好危險,嗌公投好危險,嗌解放香港,我唔知佢懐要搞鱓乜№。」「可能牽涉到香港法例『煽動意圖罪』。」「拉唔拉,符唔符合香港法例,呢個要由執法部門去考慮。」

如此偉論,有人義憤填膺,粗口連珠爆發,有人當白癡怪論,看後一笑置之。但結論則一:發言的人水平太低。全港最大黨兩位領袖竟然公開說出這些話,竟然上升到觸犯法律,要拉要鎖,意圖擺明是要煽起不安的氣氛,打壓不明真相群眾的投票意欲,讓補選公投變得冷清零落。但對不起,如此違反常識的指控,效果只得一種:激起逆反心理。

香港人認為最重要,最珍而重之的核心價值,是自由: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表達自由。香港未有民主普選,但我們卻有充分自由去繼續爭取。這是香港人最敏感的神經,稍為觸動,都會激起強烈反應。

喊起義解放屬言論自由

公社運動,將辭職補選視為變相公投,更喊出全民起義的口號,你可以拒絕承認所謂公投的結果,你可以繼續對如坐針氈的起義口誅筆伐,但辭職補選合法合憲完全符合制度,什麼起義解放也屬受法律保護的言論自由,如果這樣都會構成「煽動意圖」,要拉人封艇罰款坐牢,我相信絕大部分學者專家老師教授政論作者,都有觸犯刑律的危機,人人需要收口,香港也馬上陷入萬馬齊瘖的局面。

2003年50萬人上街反對23條立法,是基於對自由被剝奪的恐懼,事隔7年,陰影還未徹底消失。意想不到的是,今天為了打壓公投,建制派竟然毫不忌諱地翻用同一個叫人震駭的邏輯,提醒香港市民,鋒利的大刀仍然高高的懸在那裏,隨時都會落下來,威脅覑每一個香港人的自由。23條終歸是要立法的,但經建制派今次活生生的「良好示範」,立法導致的激烈的爭議和反抗,絕不會下於7年前。

建制派常以中央代言人自居,阿爺一聲令下,又以馬仔和盟友的姿態挺身圍剿公投。但凡事太左,去得太盡,只會激起民眾更大反感。不禁要說,阿爺有了這樣的盟友,還需要敵人嗎?
http://news.mingpao.com/20100202/fac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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