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2日 星期五

蘋論:中國異見人士的嚴冬 - 李平

周一,四川維權人士黃琦上訴失敗,維持判囚三年;周二,四川作家譚作人被判囚五年;周三,山東青年薛明凱在深圳被判囚一年半;周四,異見作家劉曉波上訴失敗,維持判囚十一年。在虎年春節蒞臨前夕,北京當局掀起審判潮,政治嚴冬的黑暗、寒冷遠甚於近日的料峭春寒,撕裂了和諧的面紗,撕毀了盛世的謊言,撕碎了過年的喜慶。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昨日在記者會上被問及劉曉波案時聲稱,「異見人士」這個詞語在中國並不適用,中國只有罪犯或非罪犯,不能證明「異見人士」是否存在。由此可見,北京貌似肆無忌憚地揮舞司法的大棒,鎮壓異見人士,其實心虛得很,連異見人士的存在都不敢承認、面對,用中共的套話來說,這就是「紙老虎」的表現。
從另一角度去看,中國現時的確沒有異見人士生存的空間,因為實施獨裁政制的中共當局根本容不下任何不同的政見,異見人士就算不被控以顛覆罪,也會被控以洩漏國家機密罪,甚至被控一些莫名其妙的經濟犯罪,而異見言論要麼成為以言入罪的證據,要麼在網絡上、報章上被「和諧」掉。馬朝旭還老着臉皮說,中國司法獨立,法院裁決不容外界干涉。但是,只要中共各級黨委的政法委員會──這個控制司法機構、可以對異見人士未審先判的太上皇存在一日,就不會有人相信中國司法獨立的鬼話。
劉曉波在 2009年聖誕節當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判囚,不只受到美國、歐盟的關注,也引起中共一些老幹部的不安, 20多位元老聯名上書中共中央,要求糾正對劉曉波案的「違法錯判」,批評第一中級法院的判決在事實和說理兩方面都不能令人信服,是以司法名義損害中共的改革開放形象。但是,北京高級法院昨日的二審判決,並未糾正一審的錯誤,顯示北京當局一意孤行,也是對宣稱以法治國的中共總書記胡錦濤的判決,宣判他的誠信、他的法治觀念的破產。
中共當局在春節前夕掀起的這一波審判潮,一方面彰顯當局為營造盛世聯歡的過年氣氛,試圖以密集的審判以儆效尤,威懾、恐嚇那些敢於發佈「不和諧」言論的人士。但是,隨着一批諾貝爾獎得主、美歐國會議員的提名,隨着北京在外交政策上揮舞制裁大棒,劉曉波等中國異見人士、維權人士角逐今年諾貝爾和平獎的勝望越來越濃,真正陷入恐慌的將是中共當局。與普世價值為敵、
與國際輿論為敵,中共還能走多遠呢?
另一方面,當局如此頻密地審判異見人士,也顯示民主、人權的星星之火正在中國燎原。在這些被判囚的人士中,有劉曉波這樣著名的異見人士,有黃琦、譚作人這樣致力為四川地震罹難者追討公道的維權人士,更有在深圳港資廠打工、以往寂寂無聞的「 80後」青年薛明凱。如果說,當局狂舞司法大棒,令人感受到的是中國人權、司法的寒冬,但是,請不要忘了:冬天已經來了,春天還會遠嗎?
周一至周六刊出

(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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