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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轉載: 【蘋論】補選投票也要中央授權?

原刊於2010年3月11日蘋果日報 專欄專論 社評 By 盧

五區補選變相公投果然是中央政府負責香港政策官員的眼中釘,果然成了親中政界人士立功諂媚的良機。

前幾天中聯辦主任彭清華才在北京人大分組會議上狠批五區變相公投是公然挑戰《基本法》,是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舉動。到昨天,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 會副主任、北京主要護法之一的李飛強調,中國憲法及《基本法》沒有公投制度,所以發起公投是從根本上違反香港的法定地位。他又不點名批評大律師公會撐公投 沒違反《基本法》的言論,指這是常識性的錯誤,因為根據公法原則,沒有授權的事是不可做的。

李飛先生既是中央政府在香港問題上的「護法」,他的言論肯定不僅是他個人的想法,而是中央政府的意思。只可惜不管是彭清華或李飛都沒有能清楚解釋五區補選變相公投如何挑戰《基本法》,如何違反《基本法》或香港的法定地位。

首先,《基本法》的確沒有任何條文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進行具法律約束力的公投,也沒有條文寫明特區政府或議會或市民可以透過公投決定法案或政 策。可是現時由公民黨、社民連聯合發動的五區補選變相公投並不是法定意義的公投,不是具有約束力的公投,也不能強制特區政府或議會作出任何決定。像這種形 同蒐集市民意見的政治行為怎麼會挑戰或違反《基本法》呢?

此外正如大律師公會新任副主席楊家雄先生指出,《基本法》雖然沒有關於公投制度的安排,但也沒有任何條文禁制進行公投,更不要說是一場以補選為基礎的變相公投。硬要批評今次五區補選公投違反《基本法》已脫離了法律層面的討論。

至於李飛指沒有得到授權的事就不能做顯然跟香港法制的基本原則相違背。按香港實行的普通法制度,只要是憲法或法例沒有明確禁止的行為都是不違法的, 公民有權選擇做或是不做,不需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特別授權。就以今次五區補選公投為例,《基本法》沒有規定議員不可以在任期內因政治理由辭職,也沒有規定 市民不能因候選人提出變相公投的口號或目標而不能投票。既然是這樣,議員因發動變相公投固然合法,市民參與變相公投投票同樣合法合憲,根本不需要中央政府 授權。假如連辭職補選也要中央授權,假如市民參與補選投票也要授權,香港的所謂高度自治不是一筆勾銷嗎?

不過,最令人擔心的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有關人大釋法的說法。她說,若果有需要,特區政府可以提交報告請人大常委會就公投問題解釋《基本 法》,而常委會也可自行釋法。我們不知道梁愛詩女士是否在暗示人大常委會該就公投問題釋法,也不能確定北京中央政府有沒有這樣的打算。但是,今次五區補選 公投根本沒有違反《基本法》任何規定,根本沒有改變《基本法》所定的憲制政制框架,根本沒有牴觸香港的法定地位。可以說,它是一次大規模的民意蒐集行動, 是一次大規模的市民表態。中央政府、人大常委會實在沒有理由因為這些只有象徵意義的行動大動肝火,更不應因此而考慮釋法!

周一至周六刊出

2010年2月27日 星期六

轉載: 中共信訪制度 名存實亡

【新紀元】中共信訪制度 名存實亡
進京鳴冤 反而身陷黑牢
作者﹕陳邁克編譯
《新紀元週刊》第161期【西方看中國】欄目 (2010/02/11刊)


【大紀元2月27日訊】在古代戲劇裡,常常可以看到草民百姓進京上告,在天子腳下擊鼓鳴冤的悲情場面。沒想到,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這種古老的戲碼仍然繼續在中國上演。

《洛杉磯時報》一月十一日報導,來自湖北省的五十九歲訪民施亞萍(Shi Yaping,音譯)拄著柺杖,與一大群訪民守候在北京信訪部門的辦公室外面,爭相泣訴自己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她希望政府解決地方員警非法逮捕她的外甥一事。

施亞萍很清楚在中國說出心裡話的危險性,當地的便衣警察和受雇的暴徒等著襲擊訪民。她曾有兩次被人從街上拖去秘密地點關押,因為當局希望她最後放棄上訪,然後回家。

她是「黑牢」的受害者。「黑牢」指的是一種非法的關押場所,其地點遍及中國各地,成立的目的是為了擊潰被政府官員視為「害蟲」的訪民。

每年都有好幾百萬農村地區的居民向北京與其他城市的官員反映問題。然而,他們的問題很少獲得解決,大多數人前途未卜。

知情人士表示,低層官員採用有計畫的綁架對付這些訪民,很多訪民在信訪部門外面的街道上被拉走,關押在旅館、看護中心或精神病院裡的國營黑牢中。



活動人士表示,很多訪民在信訪部門外面的街道上被拉走,關押在旅館、看護中心或精神病院裡的國營黑牢中。圖為二零零九年五月八日,鄭淑珍(音譯)拿著孫女的照片向北京衛生部門上訪反映問題,孫女因食用毒奶粉二零零八年夭折,當地政府卻沒有妥善處理。(AFP)

信訪制度 虛有其表

《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研究員凱恩(Phelim Kine)表示:「中共的信訪制度完全失敗。」中共當局則將問題推給凶殘的黑社會。

施亞萍曾被關押過兩次。第一次與其他一百人被關在一間倉庫幾天,第二次被關在一間破爛的私人住所長達幾周的時間。她說:「政府當然不希望我們說出這些黑牢,他們擔心真相大白。」

自從二零零三年起,中國各地的黑牢迅速增加,幾千名訪民失蹤。據《人權觀察》在去年十一月發表的報告指出,黑牢涉及強姦、毆打、恐嚇、勒索等罪行。這份報告證實四十三起訪民未經審判即被關押的案例。

政府付費 經營黑牢發大財

據報導,幾年前,中共當局廢除一項允許官員任意關押訪民的制度,自此之後,黑牢制度突然大肆興起。

中共當局一開始否認黑牢的存在,直到最近才承認有此問題。中共官方媒體所辦的一份雜誌也指出,光是在北京至少就有七十三處黑牢。



(Photos.com)

《人權觀察》資深亞洲研究員貝可林(Nicholas Bequelin)指出:「這種令人痛苦的人權黑洞到處都是。」而且,在目前的制度下,私人經營黑牢者可收取每人每天二十二至四十四美元的費用,費用由地方官員支付。這等於變相鼓勵延長關押的時間。

北京活動人士、法學教授許志勇曾經調查過這些黑牢。他說,這些黑牢逐步發展為可以容納更多人、創造更多營收的地方。

許志勇表示,訪民在過去幾年提訴的案件多達上千萬件。幾百萬人為了尋求正義到中央政府陳訴冤情,但他們卻因此而被限制人身自由。

每個人背後都有一個悲劇故事

在十二月的一個寒冷早晨,位於北京南區的信訪辦擠滿了一大群訪民。每個人背後都有著一個令人動容的人權悲劇故事。

一名圍著髒抹布當圍巾的吳姓婦女,手持一札文件,陳述地方官員逼迫她丈夫自殺的罪行。當她跟一名記者談話時,在群眾中一名男子正好被認出是便衣。這名男子斥責她說:「你以為他們會解決你的問題嗎?」他嘲笑著說:「用用你的大腦吧!」

另外,許多訪民圍著一名外國人,他們手裡拿著像是訴狀的文件,試圖寫下他們的手機號碼。不遠處,一名男子未發一言的將他的文件塞到一名記者的背包裡。

癡心訪民 沉冤何時得雪?

對某些人來說,獲釋等於新的麻煩開始。貝可林說:「你到北京去控訴省級官員的惡行,但是你被綁架回家。誰在那裡等你呢?正是你試圖譴責的那些人,這會給你帶來另一回合的苦難。」

施亞萍被兩名身穿黑衣服的男子跟蹤,她知道他們是國安人員。她也知道,為錢賣命的暴徒可能隨時出現,將她再次擄走。

但是她不在乎。她不回家,也不到其他地方去。她說:「我會一直來,他們趕不走我。」◇

本文轉載自《新紀元週刊》第161期【西方看中國】欄目 (2010/02/11刊)

本文連結: http://mag.epochtimes.com/b5/163/7607.htm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2/27/n2829901.ht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2010年2月26日 星期五

聲援【零八憲章】捍衛中國人權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零 八 宪 章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宗教自由: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备案制。

13、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财税改革: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联邦共和: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签署人:303人

于浩成(北京,法学家)
张思之(北京,律师)
茅于轼(北京,经济学家)
杜 光 (北京,政治学家)
李 普 (北京,老记者)
沙叶新(上海,剧作家)
流沙河(四川,诗人)
吴茂华(四川,作家)
张显扬(北京,思想家)
孙文广(山东,教授)
鲍 彤(北京,公民)
丁子霖(北京,教授)
张先玲(北京,工程师)
徐 珏(北京,研究员)
蒋培坤(北京,教授)
刘晓波(北京,作家)
张祖桦(北京,宪政学者)
高 瑜(北京,记者)
戴 晴(北京,作家)
江棋生(北京,学者)
艾晓明(广东,教授)
刘军宁(北京,政治学家)
张旭昆(浙江,教授)
徐友渔(北京,哲学家)
贺卫方(北京,法学家)
莫少平(北京,律师)
陈子明(北京,学者)
张博树(北京,政治学家)
崔卫平(北京,学者)
何光沪(宗教学专家)
郝 建(北京,学者)
沈敏骅(浙江,教授)
李大同(北京,记者)
栗宪庭(北京,艺术评论家)
张 鸣(北京,教授)
余 杰(北京,作家)
余世存(北京,作家)
秦 耕(海南,作家)
周 舵(北京,学者 )
浦志强(北京,律师)
赵达功(深圳,作家)
姚立法(湖北,选举专家)
冯正虎(上海,学者)
周 勍(北京,作家)
杨恒均(广州,作家)
滕 彪(北京,法学博士)
蒋亶文(上海,作家)
唯 色(西藏,作家)
马 波(北京,作家)
查建英 (北京,作家)
胡发云(湖北,作家)
焦国标(北京,学者)
李公明(广东,教授)
赵 晖(北京,评论家)
李柏光(北京,法学博士)
傅国涌(浙江,作家)
马少方(广东,商人)
张 闳(上海,教授)
夏业良(北京,经济学家)
冉云飞(四川,学者)
廖亦武(四川,作家)
王 怡(四川,学者)
王晓渔(上海,学者)
苏元真 (浙江,教授)
强剑衷(南京,老报人)
欧阳小戎(云南,诗人)
刘 荻(北京,自由职业者)
昝爱宗(浙江,记者)
周鸿陵(北京,社会活动家)
冯 刚(浙江 教授)
陈 林(广州 学者)
尹 贤(甘肃,诗人)
周 明(浙江,教授)
凌沧洲(北京,新闻人)
铁 流(北京,作家)
陈奉孝(山东,北大右派学生)
姚 博(北京,评论家)
张津郡(广东,职业经理人)
李剑虹(上海,作家)
张善光(湖南,人权捍卫者)
李德铭(湖南,新闻工作者)
刘建安(湖南,教师)
王小山(北京,媒体人)
范亚峰(北京,法学博士)
周明初(浙江,教授)
梁晓燕(北京,环保志愿者)
徐 晓(北京,作家)
陈 西(贵州,人权捍卫者)
赵 诚(山西,学者)
李元龙(贵州,自由撰稿人)
申有连(贵州,人权捍卫者)
蒋绥敏(北京,工程师)
陆中明(陕西,学者)
孟 煌(北京,画家)
林福武(福建,人权捍卫者)
廖双元(贵州,人权捍卫者)
卢雪松(吉林,教师)
郭玉闪(北京,学者)
陈焕辉(福建,人权捍卫者)
朱久虎(北京,律师)
金光鸿(北京,律师)
高超群(北京,编辑)
柏 风(吉林,诗人)
郑旭光(北京,学者)
曾金燕 (北京 维权人士)
吴玉琴(贵州,人权捍卫者)
杜义龙(陕西,作家)
李 海(北京,人权捍卫者)
张 辉(山西,民主人士)
江 山(广东,业主维权者)
徐国庆(贵州,民主人士)
吴 郁(贵州,民主人士)
张明珍(贵州,民主人士)
曾 宁(贵州,民主人士)
全林志(贵州,民主人士)
叶 航(浙江,教授)
马云龙(河南,资深媒体人)
朱健国(广东,自由撰稿人)
李 铁(广东,社会活动人士)
莫建刚(贵州,自由撰稿人)
张耀杰(北京,学者)
吴报建(浙江,律师)
杨 光(广西,学者)
俞梅荪(北京,法律人)
行 健(北京,法律人)
王光泽(北京,社会活动家)
陈绍华(广东,设计师)
刘逸明(湖北,自由撰稿人)
吴祚来(北京,研究员)
高 兟(山东,艺术家)
高 强(山东,艺术家)
唐荆陵(广东,律师)
黎小龙(广西,维权人士)
荆 楚(广西,自由撰稿人)
李 彪(安徽,商人)
郭 艳(广东,律师)
杨世元(浙江,退休人员)
杨宽兴(山东,作家)
李金芳(河北,民主人士)
王玉文(贵州,诗人)
杨中义(安徽,工人)
武辛源(河北 农民)
杜和平(贵州,民主人士)
冯 玲(湖北,宪政义工)
张先忠(湖北,企业家)
蔡敬忠(广东 农民)
王典斌(湖北,企业主)
蔡金才(广东 农民)
高爱国(湖北,企业主)
陈湛尧(广东 农民)
何文凯(湖北,企业主)
吴党英(上海,维权人士)
曾庆彬(广东 工人)
毛海秀(上海,维权人士)
庄道鹤(杭州,律师)
黎雄兵(北京,律师)
李任科(贵州,民主人士)
左 力(河北 律师)
董德筑(贵州,民主人士)
陶玉平(贵州,民主人士)
王俊秀(北京,IT从业者)
黄晓敏(四川,维权人士)
郑恩宠(上海,法律人)
张君令(上海,维权人士)
杨 海(陕西,学者)
艾福荣(上海,维权人士)
杨华仁(湖北,法律工作者)
魏 勤(上海,维权人士)
苏祖祥(湖北,教师)
沈玉莲(上海,维权人士)
关洪山(湖北,人权捍卫者)
宋先科(广东,商人)
汪国强(湖北,人权捍卫者)
陈恩娟(上海,维权人士)
李 勇(北京,媒体人)
常雄发(上海,维权人士)
王京龙(北京,管理学者)
许正清(上海,维权人士)
高军生(陕西,编辑)
郑蓓蓓(上海,维权人士)
王定华(湖北,律师)
谈兰英(上海,维权人士)
范燕琼(福建,人权捍卫者)
林 辉(浙江,诗人)
吴华英(福建,人权捍卫者)
薛振标(浙江,民主人士)
董国菁(上海,人权捍卫者)
陈玉峰(湖北,法律工作者)
段若飞(上海,人权捍卫者)
王中陵(陕西,教师)
董春华(上海,人权捍卫者)
陈修琴(上海,人权捍卫者)
刘正有(四川,人权捍卫者)
马 萧(北京,作家)
万延海(北京,公共卫生专家)
沈佩兰(上海,维权人士)
叶孝刚(浙江,大学退休教师)
张劲松(安徽,工人)
章锦发(浙江,退休人员)
王丽卿(上海,维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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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樟法(广西,作家)
陈启勇(上海,维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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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玉(山东,教师)
郭卫东(浙江,职员)
陈 卫(四川,民主人士)
王金安(湖北,企业主)
察文君(上海,维权人士)
侯述明(湖北,企业主)
刘汉南(湖北,人权捍卫者)
史若平(山东,教授)
张忍祥(湖北,人权捍卫者)
野 渡(广东,编辑)
夏 刚(湖北,人权捍卫者)
赵国良(湖南,民主人士)
李智英(北京,学者)
张重发(贵州,民主人士)
陈永苗(北京,学者)
江 婴(天津,诗人)
田祖湘(贵州,民主人士)
黄志佳(湖北,公务员)
关业波(湖北,公务员)
王望明(湖北,企业主)
高新瑞(湖北,企业家)
宋水泉(湖北,法律工作者)
赵景洲(黑龙江,人权捍卫者)
温克坚(浙江,学者)
魏文英(云南,教师)
陈惠娟(黑龙江,人权捍卫者)
陈炎雄(湖北,教师)
段春芳(上海,人权捍卫者)
刘正善(云南,工程师)
关 敏(湖北,大学教师)
戴元龙(福建,企业主)
余以为 (广东,自由撰稿人)
韩祖荣(福建,企业主)
汪定亮(湖北,律师)
陈青林(北京,人权捍卫者)
钱世顺(广东,企业主)
曾伯炎(四川,作家)
马亚莲(上海,人权捍卫者)
车宏年(山东,自由撰稿人)
秦志刚(山东,电子工程师)
宋翔峰(湖北,教师)
邓复华(湖北,作家)
徐 康(湖北,公务员)
李建强(山东,律师)
李仁兵(北京,律师)
裘美丽(上海,维权人士)
兰志学(北京,律师)
周锦昌(浙江,退休人员)
黄燕明(贵州,民主人士)
刘 巍 (北京,律师)
鄢烈汉(湖北,企业主)
陈德富(贵州,民主人士)
郭用新(湖北,医生)
郭永丰(广东,中国公民监政会发起人)
袁新亭 (广州,编辑)
戚惠民 (浙江,民主人士)
李 宇(四川,采编)
谢福林(湖南,人权捍卫者)
徐 光(浙江,企业主)
野 火 (广东,自由撰稿人)
邹 巍(浙江,维权人士)
萧利彬(浙江,工程师)
高海兵(浙江,民主人士)
田奇庄(河北, 作家)
邓太清(山西,民主人士)
裴鸿信(河北,教师)
徐 民(吉林,法律工作者)
李喜阁(河南,维权人士)
王德邦(北京,作家)
冯秋盛(广东,农民)
侯文豹(安徽,维权人士)
唐吉田(北京,律师)
刘荣超(安徽,农民)
李天翔(河南,工人)
崔玉振(河北,律师)
许茂连(安徽,农民)
翟林华(安徽,教师)
陶晓霞(安徽,农民)
张 望(福建,工人)
黄大川(辽宁,职员)
陈啸原(海南,职员)
张鉴康(陕西,法律工作者)
张星水(北京,律师)
马纲权(北京,律师)
王金祥(湖北,维权人士)
王家英(湖北,企业主)
鄢来云(湖北,企业主)
李小明(湖北,维权人士)
肖水祥(湖北,维权人士)
鄢裕祥(湖北,维权人士)
刘 毅(北京,画家)
张正祥(云南,环保人士)

(共303人)

签名规则:

1,本宪章为开放签名。
2,请用真名或常用笔名签名,并注明所在地和职业。
3、签名格式:姓名、当前所在省份、职业。如:张XX(北京,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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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24日 星期三

轉載:《网络革命宣言》全文:

《网络革命宣言》全文:

十九世纪末,日本有“明治维新”,满清有“戊戌变法”,前者成功,后者流产。于是,在日本,至今,最古老的君主制与最现代的民主制共存,那是统治者向民间让步、让权的结果。君主立宪制,这个名词,本身象征着,王权与民权的妥协,历史传统与现代文明溶为一炉。

满清王朝拒绝向民间让步,自我扼杀政改(“戊戌变法”--君主立宪制改革),结果,清廷葬身于革命洪流(辛亥革命)。今天,统治中国的共产党集团,无数次地,拒绝向民间让步,拒绝政改,摆出横蛮嘴脸,硬是要将一党专政进行到底。

刘晓波参与起草《零八宪章》,以理性、温和、谦卑姿态,奉劝中共:与民众和解,共建民主中国,融入文明主流。中共非但不自省,反而将刘下狱,悍然判处刘重刑11年,公然展示权力傲慢。

关于中国的发展,我们说过:不需要中共做什么,只需要中共不做什么。仅仅是“松绑”,中国经济便迅速成长;如果停止封锁互联网,不再限制新闻自由,不再干预司法独立,一个民主的中国,将自然而然地诞生,瓜熟蒂落,水到渠成。

中南海拒绝在政治上“松绑”,基于两怕:害怕被清算--历史上,中共杀人如麻、血债如山;害怕失去既得利益--现实中,中共以权谋私,腐败成性。据此可知,将中国的政治改革与民主发展,寄望于中共,无异于缘木求鱼,与虎谋皮。

重判刘晓波,扑灭《零八宪章》,等于堵死和解之路。这是对改良的蔑视,这是对革命的召唤。言革命,未必就是暴力革命。当代历史证明,颜色革命,以其和平、理性、非暴力、乃至浪漫主义色彩,更蔚然成风,广为流行。

鉴于中共政权,是当今世界最残暴、最狡诈的厚黑集团,中国的颜色革命,就不大可能是“玫瑰革命”(格鲁吉亚式)、“橙色革命”(乌克兰式)、“郁金香革命”(吉尔吉斯斯坦式)、“天鹅绒革命”(捷克式)等,而注定是网路革命(互联网革命,Internet Revolution)。

至2009年,中国网民人数达3.84亿;预料2010年,中国网民人数将突破4亿。以中国之人口,中国网民人数,必将遥居世界首位。中国网民,无论其观点如何,至少有一个共同立场,那便是:要说话,要畅所欲言,要尽情表达自己的观点;要最大程度的获取信息,纵览世界,拥抱时代。砸碎网路枷锁,畅游资讯海洋,中国网民,目标一同,起点一致。

网路,是信息时代的产物,代表人类文明的新台阶:信息公开,信息速递,信息无国界。网路所及,提高了商业效率,增加了施政透明,激发了社会活力,普天下受惠。惟中共腐败集团,竟视之如洪水猛兽,倾党国之力,予以过滤、拦截、堵塞、封锁,先后构建“金盾”、“绿坝”等网路“柏林墙”,培植、安插无数网警、线民、五毛党。绞尽脑汁,耗尽巨资,穷尽人力。

对抗网路,中共自我定位为文明之敌。反文明,就是反人类。当然,固守专制的中共,本身就是人类公敌。北京独裁政权,早已在国际上陷于孤立,只待从内部予以瓦解。

在网路上,中共既守且攻。封锁和监控互联网,将中国民众隔绝于信息“柏林墙”下,是为守;对民主国家发动日趋猛烈的骇客攻击,破坏他国政府与国防网络系统,大量窃取他国机密,是为攻。中共发动网路侵略战争,是招致美国反击的直接原因。支持谷歌退出中国,力倡推广网路自由,誓言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中国网民“翻墙”--美国政府的最新姿态,昭示,无可避免的中美世纪大战,已经在网路上开打。

中南海拼死封锁网路,恰恰暴露,网路,成为中共腐败集团的真正软肋。只要击中这条软肋,貌似铜墙铁壁的中共独裁统治,就随时可能土崩瓦解。

于是,国人可以群起攻之,各显身手。探寻秘道,翻越封锁墙;分享技术,制造信息井喷;电子邮件,传播真情实况;博客,论坛,聊天室,处处都是战场。无需短兵相接,更无需流血牺牲。以斗室为堡垒,以电脑为阵地,以滑鼠为武器,就可以,随时投入战斗,随时撤出战斗,随时休整再战。可以是游击战,也可以是阵地战,还可以是集团作战。位置不拘,时间不限,手法千变。

这便是网路革命,这便是“中国特色”的颜色革命。四亿网民,都是中国网路革命的生力军。这场革命,不可能一夕竞功,但若持之以恒,假以时日,必动摇中共统治根基。

这场革命,不仅限于中国人民,港澳居民可为之,台湾民众可为之,海外华人可为之,国际友人可为之。网路无国界,网路革命无国界。“暴秦无道,天下共击之!”推倒中国“柏林墙”,当今世界最大的专制壁垒,此其时也!

原文連結:http://www.newcenturynews.com/Article/china/201002/20100222021657.html

2010年2月18日 星期四

轉載:中共不是“專制王朝”,而是“極權黨朝”(图)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2月17日 转载)

邊緣人有一個共同特徵,即不能安分守己於任何一種“正業”。一言以蔽之,在社會處於動盪的狀態下,他們往往成為變亂的源頭。邊緣人利用農民“打天下”是中 國史上的一種傳統。毛和他的黨也確實在很大的程度上繼承了這一傳統,不過他們打下天下後所建立起來的不是傳統的“專制王朝”,而是現代的“極權黨朝”而 已。

余英時

謝幼田先生這部《鄉村社會的毀滅》是長期耕耘的一大收獲。二00二-二00五年他在美國斯坦福大學的胡佛研究所辛勤地進行了三年的研究,寫成書的初稿;後來又不斷修訂增補,終於達到了可以刊佈於世的階段。承作者給我預讀定稿的榮幸,茲略述所感,以答雅意。

本 書前三章提供了歷史背景:一方面對中國傳統的社會性質,特別是明、清以來的農村社會,作了一個整體性的描述;另一方面又將毛澤東所繼承的暴民政治的根源加 以疏理。這三章涉及近代以前中國史的全部,其複雜的情況實在難以想像。但作者借助於現代史學家、哲學家、社會學家等的討論,整理出一個化繁為簡的綱領,為 讀者提供了理解的方便。

在第四、 第五、第六三章中,作者則運用極其豐富的資料,展示了毛澤東和他的黨怎樣憑藉暴力,首先在全國鄉村中挑起“階級鬥爭”,大規模地屠殺所謂“地、富、反、 壞…”等“份子”,接著將中國農民全部農奴化,最後相當徹底地完成了鄉村社會的毀滅。第四章第三節(“毛澤東暴力革命之路”)、第五章第三節(“殺人比賽 ”)和第六章第二節(“新式農奴”)是特別值得細讀的。

傷害了幾乎所有的農民

在 這篇短序中,我只能稍稍澄清一下毛澤東所領導的“革命”與農民的關係。毛的“革命”戰略以“鄉村包圍城市”著稱,中共的軍隊也確以農民為主體,而且不可否 認的,“土地改革”對於農民是有一定程度的號召力的。由於這些原因,一般人曾相信:中共的“革命”代表了農民的利益。在二戰期間中共也特別刻意地向西方製 造這一公共形象,所以美國人,至少“中國通”,都說中共只是一個“農業改革者”的黨。但祗要稍稍考察一下歷史事實,我們便立刻看出:毛和他的黨徒從來沒有 把農民的利益放在心上過。對於農民,中共先用一些甜頭誘他們入夥,因“革命”必須有基本群眾。所以毛試圖以“分田分地”的土改,把農民爭取過來,為他賣命 打仗;等到農民上了賊船以後,便只好一切任人擺佈了。本書作者曾引劉少奇一句話,是在一九四七年全國土地會議上說的:“搞土地改革,就是為了打勝仗,打倒 蔣介石。”這句話充分暴露出,在中共的心中,農民只有工具價值,即奪取政權的手段。這和孫中山的“耕者有其田”完全不相同,孫的主張才真正符合農民的利 益。馬列主義既以消滅私有財產為建立社會主義新社會的先決條件,則農民最後必成為“革命”的對象。俄國共產黨的革命史首先在這一方面樹立了典範。列寧承繼 了恩格斯的觀點,相信農村中失去土地的無產者,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和城市中的產業工人結成聯盟。因此他在一九一七年曾鼓動農民分田分地。但這完全是奪權 的一種策略。一九一八年八月以後,他已決定過河拆橋,展開了對鄉村的階級鬥爭。鬥爭的對象在表面上是地主、富農、中農,然而在實行中任意擴大鬥爭面,傷害 了幾乎所有的農民。


毛 和他的黨效法列寧(及斯大林),亦步亦趨,土改(一九四九-五ο)剛剛結束,便迫不及待地,在一九五一年底公佈了關於農業合作的“決議”,凖備消滅農民的 土地私有權了。一九五二年這一官方導演的“合作”運動即已頗具規模,到了“大躍進”時期,“人民公社”成立,中國的農民便普遍淪為作者所謂“新式農奴” 了。由此可見毛和他的黨從一開始便對農民沒有任何善意,在利用了他們的人力打下天下之後,立即棄之如敝屣。毛的心中對此是十分清楚的,所以梁潄溟戮穿他的 欺世盜名,當眾指出農民的生活“在九地之下”,他猝不及防,惱羞成怒,至於失態到不堪入目的地步。

《鄉村社會的毀滅》:毛澤東暴民政治代價。

毛和他所領導的“革命”自始便不為安分守己的中國農民所認同,當年井崗山上的情況便是最好的說明。伊羅生(Harold R.Isaacs)是 一位國際共產黨人,曾在中國參加過共產“革命”多年,後來寫了《中國革命的悲劇》一書,這部書中資料是由中共黨人劉仁靜協助取得的,又採訪了共產國際領袖 如托洛斯基、馬林等人,所以早已成為這一領域中的經典文本。伊羅生告訴讀者:井崗山上的“紅軍”並不是從大規模而自發的農民運動中產生的。相反的,這支“ 紅軍”根本孤立於農民之外,其中農民出身者則不斷逃散。而且在江西蘇維埃時期,農村中人不但不支持“紅軍”,還把它當作“土匪”來攻擊。伊羅生的結論又得 到《龔楚將軍回憶錄》的進一步證實。龔楚恰好是追隨毛澤東上井崗山的紅七軍軍長。他親自策動並組織所謂“蘇維埃運動”。但從他的體驗,一般工人和農民都對 暴力革命不感興趣,袛有遊手好閒的流氓、地痞之流才響應“打土豪、分田地”的號召,妄想藉此發財。這一情況和蘇聯的革命經驗大致相合。在一九一七年的二月 革命期間,俄國鄉村公田(communal lands)的農民,因為耕地重新分配的關係,曾稍稍參與革命活動。但公田重分之後(俄國公田照例每十幾年重分一次,因各戶人口經常在變化中),他們便遠 離革命,依舊擁護君主制。至列寧領導的十月政變,農民則認為是城市中人的事,因此毫不關心。

農民並不擁護暴力革命

農民並不擁護中共的暴力革命,從上述的事實中我們已看得清清楚楚。但是中共打天下成功,其兵源確是來自農民,這一現象又將如何解釋呢?我過去寫過一篇《打天下的光棍——毛澤東一生的三部曲》(收 在《歷史人物與文化危機》,台北,東大,一九九五年),主要便是分析這個問題。扼要地說,中共最初領頭搞“革命”暴動的主要都是一些不務正業的人,上引龔 楚稱之為“地痞、流氓”,古人稱之為“江湖上人”或“光棍”,此外還有其他名目,不必備舉。我則改用一個價值中立的社會學名詞,即“社會邊緣人”。中共這 個黨大致是由農村社會邊緣人和城市社會邊緣人兩大集團構成的。邊緣人是在“務正業”的士、農、工、商以外的人群。以傳統社會言,如“不第秀才”即是“士” 的邊緣人,“地痞流氓”則是“農”的邊緣人…。二十世紀中國的社會比過去複雜多了,邊緣人的類型也跟著越來越多樣化。不過無論繁衍到多少類型,邊緣人有一 個共同特徵,即不能安分守己於任何一種“正業”。一言以蔽之,在社會處於動盪的狀態下,他們往往成為變亂的源頭。中共黨內集現代各種邊緣人的大成,他們善 於利用機緣,並通過黨外的邊緣人,把一般群眾煽動起來,加以組織;共產黨在各地發動的暴力革命大體上都依照這一方式,伊羅生和龔楚所留下的紀錄是可信的。

以農村的情形而言,上面已說過,從龔楚的報告,中共發動江西“蘇維埃”,務正業的農民都避之唯恐不及。三十年代在江西主持剿共的熊式輝,晚年寫過一部回憶錄——《海桑集──熊式輝回憶錄(1907-1949)》。據他一九三五年二月五日的一次演講,江西有些地區的農民對於中共分給他們的土地抱著十分保留的態度。例如黎川農民分得土地後,竟仍然向逃亡在外的原來地 主納租,而廣昌農民在土地重新分配之後,則只耕他們原有的田,不耕新得的田。龔楚和熊式輝當時在江西處於敵對的立場,但所見到的實際情形則恰好可以互相印 證。不但如此,從江西流竄到四川的徐向前部隊也同樣遭到當地農民的抵抗和攻擊。(見李璜《學鈍室回憶錄》)所以我們祗要稍稍檢查一下歷史事實,農民擁護共 產黨的謊言便立刻不攻自破了。

至 於中共軍隊以農民為主體,這是因為中共佔據了農村之後,將他們“裹脅”進來,並不必然出於自動自願。這裡所謂“裹脅”是中國史上“流寇”或“造反”集團行 之已久的策略,毛澤東熟讀這一方面的歷史,當然出色當行。“裹脅”指邊緣人領頭造反之後,所至之處,通過搶大戶或官府糧倉的違法活動,將一般農民捲了進 來。一旦農民參加了這一類的活動,由於怕“秋後算帳”,便衹好跟著邊緣人的領導走上不歸路了。中共是共產國際的一個分支,奉行列寧、斯大林一套嚴密的組織 方法,對中國傳統的“裹脅”策略的運用,更為靈活而多樣化,所產生的效果自然也遠非張獻忠、李自成一流人所能比擬的了。

最 後讓我澄清一下所謂“農民起義”或“農民革命”的概念,以結束這篇序文。本書作者在第二章的結尾處指出:明末張獻忠率領的流民,雖來自農村,也曾經是農 民,但他們打家劫舍既久,已成為職業的土匪、暴民之類;他們和真心耕田農民的利益是衝突的。作者又根據史學家李光濤的研究,證實明末流民軍隊中有大批的“ 邊兵”、
“逃丁”、“礦徒”、“驛卒”、“白蓮教”…等。這些人才是造反的主動力量,而農民則是被動的。我認為作者這一論點十分重要,和前面提到的“社會邊緣人”之說是完全可以互相印證的。我也贊同李光濤的見解,“農民起義”(或 “農民革命”)是一個誤導讀者的名詞。但是我還要進一步強調:這種情況不限於明末張獻忠、李自成的造反,而適用於中國史上所有大規模的造反運動,從秦末陳 勝、吳廣開始。陳勝早年為人“傭耕”時便不肯作安分的農民,所以才會說“苟富貴、毋相忘”的話。後來陳、吳同為“戌卒”,謀造反,又搞出種種“鬼”的把 戲,以“篝火”“狐鳴”來激怒群眾。他們是不務正業的“邊緣人”,已昭然若揭。又如唐末黃巢造反,即起於私販鹽、酒的武裝集團。黃巢勢力最盛時有兵六十萬 以上,其中農民自然佔多數,但組織者與領導者都是所謂“江湖上人”。販私鹽、私酒的“江湖上人”早就自我武裝起來,在各地流竄,一旦遇到水、旱等天災便自 然乘機把饑民煽動起來,跟著他們打天下了。

邊緣人在所謂農民造反中往往發生決定性的導向作用,不僅在中國為然,在西方也是如此。恩格斯在《日耳曼農民戰爭》中研究十六世紀日耳曼農民的階級鬥爭,也發現所謂“江湖浪盪之人”都是一些“不可信託的分子”,但他們在農民隊伍中進進出出,發生了很嚴重的負面影響。(按中譯本《德國農民戰爭》的“德國”一詞是誤譯。“德國”的建立在一八七一年,十六世紀時尚不存在。)

邊緣人利用農民“打天下”是中國史上的一種傳統。毛和他的黨也確實在很大的程度上繼承了這一傳統,不過他們打下天下後所建立起來的不是傳統的“專制王朝”,而是現代的“極權黨朝”而已。(《明鏡月刊》總第1期)(博讯 boxun.com)

2010年2月14日 星期日

天水圍泳池倒掛中共五星匪旗!!

天水圍游泳池懸掛的國旗上下倒轉。 (黃君堡攝)

天水圍泳池倒掛國旗

【本報訊】天水圍游泳池昨晨被發現將國旗倒轉懸掛,有市民認為康文署應注重正確的掛旗方法,尤其農曆新年來臨更不應如此失誤。






該泳池位於天柏路一號,昨晨有市民見泳池懸掛的國旗上下倒轉,心中很難受。該名市民其後致電康文署,但因大除夕假期無人接聽,其後他透過區議員與該署職員 取得聯絡,對方表示會跟進。另外,記者到場了解,該泳池因未到泳季尚未開放,保安員表示不知誰負責掛旗。康文署發言人昨傍晚回覆稱,署方已即時糾正,並訓 示有關員工注意懸掛國旗時,要依據正確方法。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00214/00176_019.html

2010年1月19日 星期二

60年媒体的演变以及新闻审查

中国13.10.2009

60年媒体的演变以及新闻审查

为确认其权威,今天正在以中国政府以烟花和军事游行的方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纪念日。但是,仍然需要通过中国媒体的角度同时以中国人民的知情权的名义来评估这过去的60年。 无国界记者愿意以自己的方式参与这一庆典,通过突出某些日期来阐明媒体在中国的演变。

过去60年,对于毛泽东政权时期的新闻工作者是很艰难的,因为他们不过是想把新闻传媒变成起宣传工具而已。虽然,如今对于记者和博客作者不再被极权主义牢牢掌控,但是对于他们的审查却从来没有停止过。中国共产党继续其对于新闻机构新华社,纸制媒体如人民日报以及国家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的直接控制。 在1949年10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的新闻媒体是有一定的新闻自由的,而毛泽东取得政权以后则取消了私人经营的新闻媒体并且打压多样化的意见。虽然,中国的记者一直受到政党的审查,首先是国民党的,然后是日本占领者的,但是当时新兴的新闻自由却被共产党镇压。编辑自由在1949年之后完全结束。知识分子,包括记者直到1976年毛泽东去世都生活在来自政权任意迫害而产生的永久恐惧之中。当时,对于人类的生命的损失是相当惊人的。许多记者被杀害或者"自杀",然而大众却不得不承受这许多年另人厌烦的宣传。一些记者放弃了他们的职道德,而积极加入竭尽全力推广党的利益的活动中。从中国开始进入改革以来,记录有比以前有了一些变化,总体上记者的情况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这个慷慨的政权却没有授予记者更多的自由,记者仍然在冒着被解雇和投进监狱的危险工作。自从90年代末期,网络为记者和博客作者提供了新的远景。从一方面来讲,这一新的技术对于国家和地方权威施加压力提供了一个革命性的工具,另一方面这也成为政府强大的宣传工具

10月1 日之前—新兴的媒体空间

直到1890年,西方式的媒体模式才得以中国出现。中国的第一批报纸是由外国人经营的,他们主要是传教士或者生商人。同时,在国外接受了新闻学的进步的中国年轻学生也引进了报道技术。 随着1919年5月4日,被中国知识分子称为年轻共和国的民主化和现代化运动之后,出现了一些批判民族主义政党,国民党的出版物。当时,记者敢于提出有关人权,刑法法典 ,死刑以及行政改革方面的主题。但是,国民党对于媒体独立性的敌意在1930年代有所加强。 虽然,在20世纪的上半页依然存在新闻审查,但是毫无疑问,由于当时政权的软弱,以及因为受到西方国家在其领土内存在的影响,使得新闻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 直到1941都存在,由张季孪创办的<大公报>就是这一模式的一个例子,作为独立的媒体他们批评国民党政府的某些决定,而不是作日本人或者中共的口舌。

1949: 创造宣传机器

报纸的力量和作用由其能够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向群众发布,党的路线,方针,具体政策,目标以及工作方法组成的。这是 1961年毛泽东在知识分子和记者为什么要听从共产党的命令时所做的解释。在抵抗年代,毛泽东向北京和中国的其它地方引进了列宁主义的新闻模式。正如法国学者所写对于政治宣传和意识形态宣传,大众媒体如印刷,广播、电视、电影、海报是最主要的角色。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媒体被不仅看作是社会收集和宣传政治口号的鼓动动者,也是其组织者。 60年之后,中国共产党cpc继续跟随毛泽东群众路线。中共领导人管理群众。因为,他们不是被人民选举产生,因此他们被认为是党而不是人民。当这个意志传达给媒体时,新闻变成了由上到下的交流手段,也是党教育群众的手法以及由此来动员人民的意愿来支持社会主义。然而,大众媒体不被允许报道内部的政策进程,特别是党内的纷争。

在中国官方媒体就是当的口舌,同时也是他们的耳朵和眼睛。许多由新华社记者撰写的报道,从来没有出版过,它们被直接送到党的领导人那里。 在中共的领导下,华文媒体的发展,一直存在四个并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开始于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结束于1966年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这一阶段,私有的新闻媒体受到压制,新闻媒体的多元化被中共取消,而建立了如新华社这样强大的宣传机器。 在大跃进期间,由于阶级斗争中央对于媒体的控制加强。由于,当时单方立场的媒体被要求将工业化发展作为首要报道,出现了对于成千上万中国农民饿死的现实失实报道,

1956年5月2 日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1956年5月毛发表百花齐放讲话,紧接着这一运动是对于公开说话的知识分子的镇压运动。这是毛利用媒体的非常显著的例子。百花齐放和其后的打倒右派运动都是通过媒体发动的。他的第一个讲话看上去,将部分解除到那时为止依然捆扰着记者的威胁。毛本人也鼓励知识分子批评党,由此来完善党。人民日报随后发表了非常简短地宣布,社会主义以及资本主义的社会都会存在所有的有关同意或反对于的主题。另外一个开放言论的标志是,新华社社长去访问伦敦和巴黎,向欧洲新闻工作模式学习。一名人民日报的编辑曾还批评政治领导人的仓促行为道,一夜之间做所有的事情。

1957年5月17日,第一份呼吁建立民主园的大字报被贴在北京一所著名的高校。第一个通过张贴大字报来表达其想法的作者,很快被当接纳,这作为鼓励群众和此后的公民社会说出其不满的一个经常性的手段。 这一时期的言论开放,没有持续太久。1957发动了一场反右运动。人民日报的一个编辑,宣布那些试图利用修正运动达到阶级斗争者。最后,大约有40,000右派,包括许多记者和知识分子被送到再教育集中营。

1966年11月10日——人民日报的文章开始了文化大革命

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历史的修正主义》一文,批评1961年的戏剧〈海瑞〉,这一历史剧〈海瑞罢官〉的作者历史学家吴晗被认为是异端分子,这篇文章被认为是文化大革命的开始。文章的作者不是别人,正是宣传部部长姚文元,谴责吴晗借此剧含蓄地批评毛泽东思想。

随后吴晗被逮捕,并在三年后判处死刑。他的妻子被迫自杀。他们的女儿被送到精神病院,并在1976年在那里自杀。 正是这篇批评一部文学作品的文章开始了文化大革命,同时也被独裁者和他们的跟随者作为其消除在报刊上的所有辩论工作的手段达十年多。疯狂得独裁者迫使记者实行对毛泽东的个人崇拜,而那些被怀疑有怀,旧中国,倾向的作家和记者遭到迫害、侮辱,监禁或杀害。

1988年东——记录片〈河殇〉巧妙地批评党

80年代,一股自由的春风吹进中国大地,由此很多记者利用了这一有利的时局。1998年冬,由国家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六集记录片〈河殇〉正是这一自由风的一个例子。 记录片〈河殇〉描述被认为了中华文明摇篮的黄河泥土淤积的现状,由此分析指出中国当前停滞前的现状是由中国领导人的孤立,保守主义造成的结果。作者认为,这一现状的解决方法是向海洋开放,象征着日本和西方。

正当这部纪录片变得非常受欢迎之时,政府决定暂停其播放。〈河殇〉事件成为几个月后天安门广场学生运动的先驱,同时也成为中共认识到给予新闻太多的自由会对其合法性产生威胁。 天安门事件之后,纪录片的编剧苏晓康不得不逃到香港,而其他一些曾为这一纪录片工作的工作人员被逮捕。

1989年4月26日——人民日报污蔑示威者

当1989年4月15日,中共国家前总书记去世之时,北京的数千名学生举行了一系列和平的游行示威支持这位由于被认为推行太多的改革而被革职的中国式现代化人物。 为了镇压甚至污蔑学生运动,1989年4月26发表社论指责他们是,不正常的行为,评论中说,(http://bbs.service.sina.com.cn/thread-9-0/tree-161351-1821-11132-.html) 这一小撮人的目的是企图鼓惑中国人民并在家制造混乱,由此破坏国家的稳定与团结。而这一社论并没有使得反抗达到镇压的效果,而是这样的污蔑和居高临下的言论使得运动的焰火更加高涨。党内的改革派试图收回评论,并与学生进行对话但是没有生效。这些改革派中包括当时的总书记赵紫阳,他在六四屠杀之后被罢免,并且直到去世都被软禁在家。由于得到当时已经83岁的邓小平的支持,中国的守旧派依然非常的牢固。于是,国家媒体和年轻的示威者之间的对话很快终结。新闻自由是当时示威者的诉求之一,而且有很多的记者参加了这一运动。其结果却是一场大的肃整运动,在这一运动中许多的记者包括,王军涛等在监狱结束了他们的生命。在六四屠杀之后许多逃亡国外的中国记者表示媒体对民主运动的支持。此后,许多记者如石涛这样因为谈及八九运动而遭到逮捕。

1997年9月1日——创立直言不讳的日报

在中国的南方城市广州,中国政府稍微放松了对媒体的压力,1997年9月在这里创立了〈南方都市报〉。因其直言不讳的风格受到赞誉,与官方媒体另人厌烦的言辞相比,它能够完成作为媒体应该其到的监督者的角色,它揭发了许多在中国快速发展中所产生的一些丑闻。 经常受到当局的,肃整, 该报纸谴责邻近省份的官员。南方都市报的成功显示了中国大众对于积极生动报道的渴求。在它之后有更多类似的报纸相继推出。南方都市报作为媒体角色的最成功的案例是2003年的孙志刚事件,一个年轻的设计师由于没有居住证而被警方逮捕,并在三天后发现其死亡。地方政府企图隐瞒这一事件,但是在南方都市报和网友的压力下,事件责任警察被逮捕,并对居住许可法进行了修订。然而,随后报纸大胆的编辑被捕入狱。

2003年3月——互联网的运用使得掩盖真相变得困难

在开始犹豫运用互联网的十年时间,互联网开始在2003成为揭露腐败和权利滥用的主要工具,并且对地方和中央政府施加压力。 2003年,中央政府对于媒体报道非典的报道的审查被认为是不合时宜的。由于地方报纸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的报道,这样的审查只能增加危险性。尽管世界卫生组织和香港媒体的报道,中国政府依然对大陆的华文媒体进行严格的审查,但是全世界却对这一流行病的知晓变得越来越清楚。在网络上已有很多诉求,他们指出在中国信息的自由流通,既对民主发展也对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很重要的作用。

经历了60年的审查之后,中国的媒体应该获得独立。我们呼吁结束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暑,国家广电总局对于媒体的控制。
http://www.rsf-chinese.org/spip.php?article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