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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8日 星期四

轉載:中共不是“專制王朝”,而是“極權黨朝”(图)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2月17日 转载)

邊緣人有一個共同特徵,即不能安分守己於任何一種“正業”。一言以蔽之,在社會處於動盪的狀態下,他們往往成為變亂的源頭。邊緣人利用農民“打天下”是中 國史上的一種傳統。毛和他的黨也確實在很大的程度上繼承了這一傳統,不過他們打下天下後所建立起來的不是傳統的“專制王朝”,而是現代的“極權黨朝”而 已。

余英時

謝幼田先生這部《鄉村社會的毀滅》是長期耕耘的一大收獲。二00二-二00五年他在美國斯坦福大學的胡佛研究所辛勤地進行了三年的研究,寫成書的初稿;後來又不斷修訂增補,終於達到了可以刊佈於世的階段。承作者給我預讀定稿的榮幸,茲略述所感,以答雅意。

本 書前三章提供了歷史背景:一方面對中國傳統的社會性質,特別是明、清以來的農村社會,作了一個整體性的描述;另一方面又將毛澤東所繼承的暴民政治的根源加 以疏理。這三章涉及近代以前中國史的全部,其複雜的情況實在難以想像。但作者借助於現代史學家、哲學家、社會學家等的討論,整理出一個化繁為簡的綱領,為 讀者提供了理解的方便。

在第四、 第五、第六三章中,作者則運用極其豐富的資料,展示了毛澤東和他的黨怎樣憑藉暴力,首先在全國鄉村中挑起“階級鬥爭”,大規模地屠殺所謂“地、富、反、 壞…”等“份子”,接著將中國農民全部農奴化,最後相當徹底地完成了鄉村社會的毀滅。第四章第三節(“毛澤東暴力革命之路”)、第五章第三節(“殺人比賽 ”)和第六章第二節(“新式農奴”)是特別值得細讀的。

傷害了幾乎所有的農民

在 這篇短序中,我只能稍稍澄清一下毛澤東所領導的“革命”與農民的關係。毛的“革命”戰略以“鄉村包圍城市”著稱,中共的軍隊也確以農民為主體,而且不可否 認的,“土地改革”對於農民是有一定程度的號召力的。由於這些原因,一般人曾相信:中共的“革命”代表了農民的利益。在二戰期間中共也特別刻意地向西方製 造這一公共形象,所以美國人,至少“中國通”,都說中共只是一個“農業改革者”的黨。但祗要稍稍考察一下歷史事實,我們便立刻看出:毛和他的黨徒從來沒有 把農民的利益放在心上過。對於農民,中共先用一些甜頭誘他們入夥,因“革命”必須有基本群眾。所以毛試圖以“分田分地”的土改,把農民爭取過來,為他賣命 打仗;等到農民上了賊船以後,便只好一切任人擺佈了。本書作者曾引劉少奇一句話,是在一九四七年全國土地會議上說的:“搞土地改革,就是為了打勝仗,打倒 蔣介石。”這句話充分暴露出,在中共的心中,農民只有工具價值,即奪取政權的手段。這和孫中山的“耕者有其田”完全不相同,孫的主張才真正符合農民的利 益。馬列主義既以消滅私有財產為建立社會主義新社會的先決條件,則農民最後必成為“革命”的對象。俄國共產黨的革命史首先在這一方面樹立了典範。列寧承繼 了恩格斯的觀點,相信農村中失去土地的無產者,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和城市中的產業工人結成聯盟。因此他在一九一七年曾鼓動農民分田分地。但這完全是奪權 的一種策略。一九一八年八月以後,他已決定過河拆橋,展開了對鄉村的階級鬥爭。鬥爭的對象在表面上是地主、富農、中農,然而在實行中任意擴大鬥爭面,傷害 了幾乎所有的農民。


毛 和他的黨效法列寧(及斯大林),亦步亦趨,土改(一九四九-五ο)剛剛結束,便迫不及待地,在一九五一年底公佈了關於農業合作的“決議”,凖備消滅農民的 土地私有權了。一九五二年這一官方導演的“合作”運動即已頗具規模,到了“大躍進”時期,“人民公社”成立,中國的農民便普遍淪為作者所謂“新式農奴” 了。由此可見毛和他的黨從一開始便對農民沒有任何善意,在利用了他們的人力打下天下之後,立即棄之如敝屣。毛的心中對此是十分清楚的,所以梁潄溟戮穿他的 欺世盜名,當眾指出農民的生活“在九地之下”,他猝不及防,惱羞成怒,至於失態到不堪入目的地步。

《鄉村社會的毀滅》:毛澤東暴民政治代價。

毛和他所領導的“革命”自始便不為安分守己的中國農民所認同,當年井崗山上的情況便是最好的說明。伊羅生(Harold R.Isaacs)是 一位國際共產黨人,曾在中國參加過共產“革命”多年,後來寫了《中國革命的悲劇》一書,這部書中資料是由中共黨人劉仁靜協助取得的,又採訪了共產國際領袖 如托洛斯基、馬林等人,所以早已成為這一領域中的經典文本。伊羅生告訴讀者:井崗山上的“紅軍”並不是從大規模而自發的農民運動中產生的。相反的,這支“ 紅軍”根本孤立於農民之外,其中農民出身者則不斷逃散。而且在江西蘇維埃時期,農村中人不但不支持“紅軍”,還把它當作“土匪”來攻擊。伊羅生的結論又得 到《龔楚將軍回憶錄》的進一步證實。龔楚恰好是追隨毛澤東上井崗山的紅七軍軍長。他親自策動並組織所謂“蘇維埃運動”。但從他的體驗,一般工人和農民都對 暴力革命不感興趣,袛有遊手好閒的流氓、地痞之流才響應“打土豪、分田地”的號召,妄想藉此發財。這一情況和蘇聯的革命經驗大致相合。在一九一七年的二月 革命期間,俄國鄉村公田(communal lands)的農民,因為耕地重新分配的關係,曾稍稍參與革命活動。但公田重分之後(俄國公田照例每十幾年重分一次,因各戶人口經常在變化中),他們便遠 離革命,依舊擁護君主制。至列寧領導的十月政變,農民則認為是城市中人的事,因此毫不關心。

農民並不擁護暴力革命

農民並不擁護中共的暴力革命,從上述的事實中我們已看得清清楚楚。但是中共打天下成功,其兵源確是來自農民,這一現象又將如何解釋呢?我過去寫過一篇《打天下的光棍——毛澤東一生的三部曲》(收 在《歷史人物與文化危機》,台北,東大,一九九五年),主要便是分析這個問題。扼要地說,中共最初領頭搞“革命”暴動的主要都是一些不務正業的人,上引龔 楚稱之為“地痞、流氓”,古人稱之為“江湖上人”或“光棍”,此外還有其他名目,不必備舉。我則改用一個價值中立的社會學名詞,即“社會邊緣人”。中共這 個黨大致是由農村社會邊緣人和城市社會邊緣人兩大集團構成的。邊緣人是在“務正業”的士、農、工、商以外的人群。以傳統社會言,如“不第秀才”即是“士” 的邊緣人,“地痞流氓”則是“農”的邊緣人…。二十世紀中國的社會比過去複雜多了,邊緣人的類型也跟著越來越多樣化。不過無論繁衍到多少類型,邊緣人有一 個共同特徵,即不能安分守己於任何一種“正業”。一言以蔽之,在社會處於動盪的狀態下,他們往往成為變亂的源頭。中共黨內集現代各種邊緣人的大成,他們善 於利用機緣,並通過黨外的邊緣人,把一般群眾煽動起來,加以組織;共產黨在各地發動的暴力革命大體上都依照這一方式,伊羅生和龔楚所留下的紀錄是可信的。

以農村的情形而言,上面已說過,從龔楚的報告,中共發動江西“蘇維埃”,務正業的農民都避之唯恐不及。三十年代在江西主持剿共的熊式輝,晚年寫過一部回憶錄——《海桑集──熊式輝回憶錄(1907-1949)》。據他一九三五年二月五日的一次演講,江西有些地區的農民對於中共分給他們的土地抱著十分保留的態度。例如黎川農民分得土地後,竟仍然向逃亡在外的原來地 主納租,而廣昌農民在土地重新分配之後,則只耕他們原有的田,不耕新得的田。龔楚和熊式輝當時在江西處於敵對的立場,但所見到的實際情形則恰好可以互相印 證。不但如此,從江西流竄到四川的徐向前部隊也同樣遭到當地農民的抵抗和攻擊。(見李璜《學鈍室回憶錄》)所以我們祗要稍稍檢查一下歷史事實,農民擁護共 產黨的謊言便立刻不攻自破了。

至 於中共軍隊以農民為主體,這是因為中共佔據了農村之後,將他們“裹脅”進來,並不必然出於自動自願。這裡所謂“裹脅”是中國史上“流寇”或“造反”集團行 之已久的策略,毛澤東熟讀這一方面的歷史,當然出色當行。“裹脅”指邊緣人領頭造反之後,所至之處,通過搶大戶或官府糧倉的違法活動,將一般農民捲了進 來。一旦農民參加了這一類的活動,由於怕“秋後算帳”,便衹好跟著邊緣人的領導走上不歸路了。中共是共產國際的一個分支,奉行列寧、斯大林一套嚴密的組織 方法,對中國傳統的“裹脅”策略的運用,更為靈活而多樣化,所產生的效果自然也遠非張獻忠、李自成一流人所能比擬的了。

最 後讓我澄清一下所謂“農民起義”或“農民革命”的概念,以結束這篇序文。本書作者在第二章的結尾處指出:明末張獻忠率領的流民,雖來自農村,也曾經是農 民,但他們打家劫舍既久,已成為職業的土匪、暴民之類;他們和真心耕田農民的利益是衝突的。作者又根據史學家李光濤的研究,證實明末流民軍隊中有大批的“ 邊兵”、
“逃丁”、“礦徒”、“驛卒”、“白蓮教”…等。這些人才是造反的主動力量,而農民則是被動的。我認為作者這一論點十分重要,和前面提到的“社會邊緣人”之說是完全可以互相印證的。我也贊同李光濤的見解,“農民起義”(或 “農民革命”)是一個誤導讀者的名詞。但是我還要進一步強調:這種情況不限於明末張獻忠、李自成的造反,而適用於中國史上所有大規模的造反運動,從秦末陳 勝、吳廣開始。陳勝早年為人“傭耕”時便不肯作安分的農民,所以才會說“苟富貴、毋相忘”的話。後來陳、吳同為“戌卒”,謀造反,又搞出種種“鬼”的把 戲,以“篝火”“狐鳴”來激怒群眾。他們是不務正業的“邊緣人”,已昭然若揭。又如唐末黃巢造反,即起於私販鹽、酒的武裝集團。黃巢勢力最盛時有兵六十萬 以上,其中農民自然佔多數,但組織者與領導者都是所謂“江湖上人”。販私鹽、私酒的“江湖上人”早就自我武裝起來,在各地流竄,一旦遇到水、旱等天災便自 然乘機把饑民煽動起來,跟著他們打天下了。

邊緣人在所謂農民造反中往往發生決定性的導向作用,不僅在中國為然,在西方也是如此。恩格斯在《日耳曼農民戰爭》中研究十六世紀日耳曼農民的階級鬥爭,也發現所謂“江湖浪盪之人”都是一些“不可信託的分子”,但他們在農民隊伍中進進出出,發生了很嚴重的負面影響。(按中譯本《德國農民戰爭》的“德國”一詞是誤譯。“德國”的建立在一八七一年,十六世紀時尚不存在。)

邊緣人利用農民“打天下”是中國史上的一種傳統。毛和他的黨也確實在很大的程度上繼承了這一傳統,不過他們打下天下後所建立起來的不是傳統的“專制王朝”,而是現代的“極權黨朝”而已。(《明鏡月刊》總第1期)(博讯 boxun.com)

2009年9月2日 星期三

民國時期中國工人的工資比今天高得多

作者﹕北京大軍經濟觀察研究中心編輯


南昌起義前後,老百姓究竟苦到什麼程度?剛好我手邊有幾本書,其中兩本是中共早期革命家的回憶錄,一位是張金保,另一位是包惠僧,通過他們的所見所聞, 可看出當時的生活狀況並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樣水深火熱 。

   武漢的紡織女工一月30多塊大洋

  這兩本回憶錄對大革命時代的記述,主要是工人運動,那我們便沿著他們的記述往下看吧:張金保曾經擔任過第六屆中央委員、中央婦委書記。上世紀二十年代中期,她從鄂城鄉下來漢口第一紗廠做工,一個月後,「領到半個月的工資——七塊大洋,另外半個月的工資被廠裡當作押金扣下了。我拿著錢心裏高興極了,因為這意味著我每個月可以掙十四塊錢,可以勉強餬口養家。」第二年,張金保一人看管兩台織布機,月薪30多塊錢。「這樣,我的生活好些了,開始有了點積蓄。」

  或許是不能淡化萬惡的舊社會,否則怎麼要起來鬧革命呢?所以張金保才這樣說「十四塊錢,可以勉強餬口養家」。而在《銀元時代生活史》中,作者陳存仁則毫無顧忌地說自己在上海當見習醫生時,每月薪資雖只8元,但袋中常有鏗鏘的銀元撞擊聲,使他氣概為之一壯,外表飄飄然,「第一個月,吃過用過,口袋中還剩下五塊錢。」

  如此同時,新成立的上海市公安局,巡警月薪10至13元,巡長16至18元。有趣的是,這種連紡織女工都不如的工資水平,居然比北洋軍閥時期的淞滬警察廳還要高1至2元錢。《銀元時代生活史》一書也披露:上海衛生局的一名科長,月薪也不過30元。

  你相信嗎?一個紡紗女工的工資,竟然高過巡長和科長!而在當時,物價低廉:據《上海解放前後物價資料彙編》和《上海工人運動史》披露:1927 年在上海,二號梗米1石14元,麵粉1包3.30元,切麵1斤0.07元,豬肉1斤0.28元,棉花1斤0.48元,煤炭1擔0.14元,煤油1斤 0.06元,肥皂1塊0.05元,香煙1盒0.036元,茶葉1斤0.23元,活雞1斤0.37元,鮮蛋1個0.027元,荳油1斤0.19元,食鹽1斤 0.043元,白糖1斤0.096元,細布1尺0.107元。原文中的「石」,應為兩百斤;1包麵粉,應為44斤。

  《銀元時代生活史》也有類似記載:二十年代的上海,大米1擔3到4個銀元,老刀牌煙一包3個銅板,剃頭8個銅板,紹興酒1斤1角錢,臭豆腐乾1 個銅板買兩塊。拿了1塊錢稿酬,請六七個同學去喫茶,茶資8個銅板,生煎饅頭、蟹殼黃等各種小吃也才花去20多個銅板。《文化人的經濟生活》一書則提到:1929年,每塊銀元兌換兩三百個銅板,一兩個銅板可以換一隻雞蛋。

  其它城市,大抵如此。三十年代的北平,1銀元可買6斤好豬肉,40個豬肉餃子、兩碗小米粥、外加一盤白糖,兩毛二分錢。在重慶,1936年,大米1斤2分5,100斤兩塊五角錢。甘肅農村,抗戰前7年,百斤小麥5至3元。漢口方面,1930年,每百斤麻油和雞蛋的價格約為20元,每斤棉花和豬肉約為3角錢,1斤鯉魚不到5分錢,1斤煤油的零售價則長期保持在0.10~0.15元之間。

  再看金價——漢口的價格是:1920年,每兩38元,1927年65元;上海可能便宜些:1920年,每兩21元,1927年37元。

  至於地價和住房,除租界和商業區以外都不算昂貴。1928年,上海近郊的高行、陳行、江灣和楊行的每畝地售價分別為150-100、100-60、1000-70、100-300元。1933年,漢口第六區的最低地價為84元1畝,第七區的最低地價為90元1畝。

  房租價格:上海的石庫門一層樓,有電燈、自來水,月租10塊錢;住客棧,每一舖位3角5至6角;紗廠宿舍,月租2到5元不等,兩層樓可住10 人,自來水由廠方提供,有的還供電,帶家眷者,兩家分租一層,費用不過1元多;最好的宿舍,為磚瓦結構,鋪地板,長寬500立方尺,容積5000立方尺,有廚房、路燈和下水道,月租6至9元;此外,工人也可租地,結廬而住,半畝地年租金200元,21戶人家分攤,平均下來每戶每月8毛錢,當然,環境極差。

  又如在北京:「四合院,房租每月僅20圓左右;一間20平米的單身宿舍,月租金4—5圓……魯迅所購買的西三條胡同21號四合院有好幾間房屋和一個小花園,售價國幣1000圓。」

  從二十年代中期一直到三十年代末,全國物價大體平穩,因糧食豐收,部份農產品還有所下降。工業品方面,由於歐、美、日展開商品競爭,棉布和石油等洋貨還降價促銷。如在漢口市場上,1934和1935年,100斤麻油分別只有17.90和14.50元,1斤豬肉分別只有0.29和0.198元,雞蛋跌幅最大,幾乎跌了一半,而100斤大米也從1926年的7.55元跌倒1933年的4.66元,100斤煤球的零售價,1936年也從過去的1塊錢跌到8毛錢左右。如此同時,地價也隨之回落。抗戰前,江蘇鎮海縣畝產400斤的農田,售價從1928年的140元跌到70元,畝產300斤的農田則從100 元跌到40元。

  包惠僧是湖北黃岡人,參與領導過二七大罷工。他在回憶錄中寫到:北洋軍閥「用一套福利設施的辦法籠絡員司、麻痺工人,在交通部內設有鐵路員工福利委員會及職工教育委員會,在鐵路上也組織了一個員工聯誼會,福利機構遍佈在各段各廠各站,大的車站,都設有扶輪學校,主辦中小學教育,專收員工子弟,一律免費,每年年終發雙薪,季節發獎金,這些小恩小惠從局長員司到工匠為限,小工卻沾不到邊。」

  「初提升的工匠,每月工資不過二十多元,工齡長、技術好的每月可得四、五十元……至於小工和臨時工,那就苦極了,從八九元到十一二元不等,工作的時間除正規的十小時而外,還要給員司和師傅服役。」

  「工匠的生活和工作時間與一般政府機關的中下級職員差不多,比人力車工人、碼頭工人、紡織工人高得多。小工的工作情況與生活情況就比較苦,他們的工作時間長,收入少,工作還沒有保障。」

  具體的福利制度,除免費的扶輪學校外,包惠僧沒有多談,但另一本《中國近代史通鑒》則透露了一些:在勞動組合書記部領導之下,京漢鐵路的工人也取得一些勝利,如「每年有十五天官假休息,一年有兩身工作服,六十歲退休,工資照發」。

  綜合張金保和包惠僧的記述來看,大同小異,即二十年代前期和中期,無論是鐵路上還是紗廠,工資都不低;不同之處是,張金保沒有談到小工,包惠僧則多次提到。然而,即使按小工最低工資8塊錢,也完全吃得飽飯。在上海當見習醫生的陳存仁,同樣的月薪,吃了用了,還剩下5塊錢呢。包惠僧自己也在書中提到,只要3個銀元,就可以在旅館包吃包住1個月。

  再對比當時物價,你相信嗎?一個「苦極了「的小工,年薪竟然可以在漢口買1畝地!至於那些「工作時間長」、「要給員司和師傅服役」的問題,自古皆有,這是小工、學徒入門後的傳統陋習,如今仍未絕跡。

  工人的溫飽生活,不是個別現象。二十年代初期,開灤煤礦工人罷工,要求增加工資,最後勞資雙方達成協議,日工資由原來的0.90元增至1.26 元,即月薪從27元漲到37元以上。即使是未漲工資前,礦工的薪水也大大超過警察。鐵路工人、煤礦工人、紡織工人,都是人數較多、近代化程度較高的產業工人,他們的收入狀況,對於全國工人階級而言應該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當然,張金寶是個例,尚不足以說明整個紡織行業。那麼,我們再借鑒《青島黨史資料》第二輯的兩個數據:1925年,中國女工平均日工資0.45 元;1928年,青島紗廠女工日工資最高0.73元,最低0.18元,平均0.455元。這兩個數據完全吻合。而1929年,山東各省一等警察隊巡長的工資是12元。另據1934年7月1日出版的《勞工月刊》載文指出:目前武漢一般工人的月工資平均15元。大多數是女工的第一、裕華、震寰三大紗廠,工人 1.5萬,工資平均20元。

  我們再看看其他勞動階層的收入水平:1926年底,武漢國民政府在財政相當困難的情況下,籌措教育經費,將小學教師的月薪增至20個銀元以上。 1933年,湖北省立第一小學的月薪為39至56元;省立第一、二、三中學的月薪多在60—80元之間,可買1兩黃金。1935年,漢口的金價最高90 元、最低76元,上海最高96元、最低77元。

  說完教師,再說店員。

  漢口過去有家悅昌新綢緞局,營業員工資最低10元,最高40元,一日三餐的伙食由店方提供,早上饅頭、稀飯、油條,中午和晚上四菜一湯,八人一桌,節假日加菜。每年還有兩個月例假(學徒除外),下江籍的回家,報銷車費。穿衣有津貼,每年多發一個月的本人工資。年終如有盈餘,則按16股分紅,店東 12股,經理1股,全體職工3股。

  老武漢的葉開泰,待遇也不錯:學徒三年期滿後,月薪10個銀元,第二年15個,第三年20個,全體店員每月發「月費錢」,作為剃頭、洗澡、洗衣的費用。每年帶薪休假72天,如果沒請假,則多發72天的薪水。端午、中秋有獎金,到年終再以各人薪水為基數進行分紅,一般年景,1元薪水可分紅四到五毛錢。藥店還有基金會,分期存入4個月薪水,切藥老師傅吳碩卿告老回鄉時,取回本息500多元。

  如果大家對這些資料心存疑慮,那麼,就請看看毛爺爺的名作《尋烏調查》:雜貨店「學徒三年出師後,照規矩要幫老闆做一年。他在這一年的開頭,就把他在學徒時期穿的那些破舊衣服不要了,通通換過新的,因為他現在有了些錢用……如果回家去討老婆呢,那老闆除送他十多塊的盤費外(他家在遠鄉的),還要送他十元以上的禮物,像京果呀,海味呀等等,使他回家好做酒席。他不討老婆而只是回家去看看父母呢,如果他是遠鄉人,就以「盤費」的名義送給他一些錢,盤費數目少也要拿十多元,多的到二十四五元。如果是近邊人,那末逕直送他十幾塊到二十幾塊錢。幫做一年之後,正式有了薪俸,頭一年四五十元,第二年五十多元至六十元。……忠實可靠而又精明能幹的先生,老闆把生意完全交給他做……賺了錢分紅利給先生,賺得多分三成,賺得少兩成,再少也要分一成。」

  當然,對於這種和諧的勞資關係,一向強調「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毛爺爺抨擊道:「他們階級關係原來是那樣的模糊」。

  尋烏,太偏遠了,位於閩粵贛邊境的深山裡,我們還是以大城市作例證吧。到1933年,上海工人的月工資一般為20元,雙職工家庭年收入為400 元以上。技術工人、小學教師、醫護人員等家庭的月收入超過50元,達到小康水平;中級職員、工程師、中學教員、醫生、記者、作家、律師和一般演員的家庭,月收入一二百元以上,則進入中產階層。

  抗戰前10年內,扣除物價上漲因素,上海工人實際收入年均增長0.9%。作為中國工業最發達、產業工人最集中、商品經濟最繁榮的大都市,這一指標具有典型意義。不幸的是,1937年7月爆發的盧溝橋事變,無情地打斷了中華民國的現代化進程,幾乎將中華民族推進萬劫不復的深淵。那些曾經真實的工薪階層,就這樣殘留在歷史的碎片之中。
  
附鐵筆如刀點評:  

  萬惡舊社會,階級很模糊;
  月薪三五十,免費可讀書;
  官民太河蟹,造反實不辜;
  幸福新社會,貧富世界殊,
  權貴勝王侯,百姓如馬豬!
  悠悠近百年,清明返漢秦,
  開國大一統,萬歲齊山呼;
  ............
  普天皆醉鳥,何須一醒魚
  ……

本文網址﹕http://www.epochtimes.com/b5/9/9/3/n264462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