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區新聞辦聲言對事件「認真調查」,但有什麼證據支持這個調查結果?新疆當局未交代所謂證據。反之,香港記者清楚交代了已經申領並帶備所需的採訪證,並多次向武警表明身分,又展示傷勢顯示被打傷,記者被押到派出所後,更有公安指懷疑他們出示的證件是偽造的,這些「供辭」,在「調查報告」全無交代,報告內容盡是一面之詞。
更離譜的是,在這個所謂調查報告中,香港記者被指「有煽動鬧事嫌疑」,這是極為嚴重的指控。若記者涉及如此嚴重的罪行,卻在被扣押3小時後被釋放,離去時並有公安人員致歉,更與記者握手道別,祝3人「在新疆生活愉快」。這樣的話,公安人員豈非失職?另外,如今指摘記者「犯事」,新疆當局是否打算禁止3人入境,或追究他們的罪責?
中央應介入查明真相
還香港記者一個公道
我們必須指出,新疆當局指事後「一些媒體進行了不負責任的炒作,個別人士在不了解事實真相的情下,發表了極不負責任的言論」;新疆當局是否在指摘下列人士:
●中聯辦宣傳文體部事後送上3個果籃到無及now給當事人,附有「謹致問候,並祝秋安」的字條。
●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表示,對事件十分關注,並已立即吩咐駐京辦同事跟進事件。
●香港保安局長李少光向被毆打的記者表示慰問,指新聞自由和資訊自由流通,是香港核心價值,特區政府非常關注,會通過駐京辦向有關當局反映。
●行政會議召集人、全國政協常委梁振英表示,記者採訪是天職,當局不應用過度武力。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稱,武警應避免使用過分暴力,當記者按要求停止其工作時,武警傷及記者再施暴力是不對的。
●7名港區人大代表聯署去信全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指記者「從事合法採訪活動時毆打,是難以接受的」。
新疆當局發表這樣的調查報告,難道是一併指摘中聯辦、曾蔭權、李少光、梁振英、范徐麗泰統統都是「不了解事實真相」,並「發表了極不負責任的言論」?新疆當局有責任交代。
綜合上述各點,這次所謂調查,根本是一次由新疆當局單方面說了算,這是哪門子的「認真調查」?新疆當局的說法是漏洞百出,不合邏輯。
對照3名被毆記者所提供的事實,新疆當局這個所謂「調查」,不單是片面之詞,而且捏造指控,看來是為了震懾不聽話及盡忠報道的香港傳媒;而指摘傳媒進行「不負責任的炒作」,則是對香港傳媒的污衊。新聞自由是香港的核心價值,我們會全力捍衛;特首曾蔭權必須向中央反映港人的憤慨,中央政府應該介入,徹查事件,給香港記者一個交代,還盡忠職守、報道事實、捍衛採訪自由的香港傳媒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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